徒单思忠 (尚书右丞)
徒單思忠(?—?),金朝末年大臣,官至尚书右丞。他喜欢用麻椎打人,号称“麻椎相公”[1]。
贞祐三年(1215年)十月初三,金宣宗任命御史中丞徒单思忠为参知政事。十一月十三,西夏攻打绥德克戎寨、绥平,金军将西夏击败。赏有功将士告捷之人。徒单思忠上奏:“现在上书都是一些细节琐事,请求不送到尚书省,只派近侍局裁决可否实行。”金宣宗说:“如果这样,是堵塞言路。凡关系国家之事,岂能不通过尚书省?”贞祐四年(1216年)九月初九,金宣宗命徒单思忠提控镇抚京师开封府,移剌周剌阿不屯守关、陕[2]。
兴定二年(1218年)六月,派遣高汝砺、徒单思忠祷雨。十二月初七,命徒单思忠求雪,不久天降大雪。兴定三年(1219年)七月,遣单思忠因为地震的缘故,到上清宫祭地祇。十月廿一,里城工程完毕工,百官称贺。在便殿会宴宰臣。提升右丞侯挚官一阶,赐右丞相术虎高琪、左丞高汝砺、参知政事徒单思忠各一金鼎,重币三[3]。
兴定五年(1221年)三月十一,参知政事徒单思忠进升为尚书右丞、兼修国史,以太子詹事仆散毅夫为参知政事。元光元年(1222年)三月,尚书右丞徒单思忠把病马送到官厩,冒取高价,御史弹劾,有司认为他监主自盗当死,宣宗顾惜大体,把他贬为陈州防御使[4]。
参考文献
- 《金史》卷一百二十九 列传第六十七 酷吏
- 《金史》卷十四 本纪第十四
- 《金史》卷十五 本纪第十五
- 《金史》卷十六 本纪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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