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 (大字)

恆春,是臺灣屏東縣恆春鎮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也是全鎮行政中心所在地,位於該鎮中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城南里西北大半部、城北里東南大半部、城西里東南部、山腳里恆春城內部分。[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恆春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恆春街」,隸屬於宣化里。該街北與網沙庄為鄰,東、南、西三面被山腳庄圍住。[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設置二十廳,該街隸屬於恆春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該街改隸屬於阿緱廳。1920年(大正九年),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街改制為「恆春」大字,隸屬於高雄州恆春郡恆春街[3]

戰後恆春街改制為恆春鎮,隸屬於高雄縣,大字亦改制為里。1950年高、屏分治,恆春鎮改隸屬於屏東縣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恆春城內聚落,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學校

景點

參考文獻

  1.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3.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