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薪司
惜薪司下設三個機構:熱火處,薪炭處,燒炕處。木炭產於易州(河北易縣)、涿州、通州、蓟州等地,用硬质木材烧制而成,燃烧耐久,不冒烟,運至燕京後,由紅蘿廠截短,外敷以紅土,名曰“紅蘿炭”,再由惜薪司分發至皇宮及二十四衙門。當時紅蘿廠稱之外廠,惜薪司稱內廠[1]。
明武宗正德時,司禮監太監劉瑾權傾一時,賦予惜薪司特務職務,即內廠,權力更盛於東廠、西廠。正德五年(1510年)劉瑾失勢,內行廠被廢。
官制
- 掌印太监,一员;
- 总理,无定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道,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 写字,无定员;
- 监工,无定员;
- 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各设佥书、监工,俱无定员。
記載
- 《明清两代宫苑建置沿革图考》说,明代每年“用木炭二千六百八十六万斤”
- 沈榜《宛署杂记》載万历十八年(1590年)廷试,燒掉1000多斤木炭。
参考文献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74):“惜薪司,掌印太監一員,總理、僉書、掌道、掌司、寫字、監工及外廠、北廠、南廠、新南廠、新西廠各設僉書、監工,俱無定員,掌所用薪炭之事。”
- 王元翰:《凝翠集·根本重地痛苦剥肤疏》。
- 《明故神宫监太监李公墓志铭》:“弘治庚戌,转升惜薪司右司副佥押署事。癸丑,升司丞。”
- 《大明故內官监太监罗公塔铭》:“名下官:内官监右少监蓝泰、酒醋面局右副使银保、惜薪司左司副孙和、巾帽局右副使商得保,奉御孙铺等9人,勇士罗杰等16人。正德四年二月立石。”
- 《明故内官监太监韩公墓志铭》:“越三年,进太监。几三月,赐蟒衣、玉带。十一月,内府乘马。四月间,署惜薪司事。”
- 《明故乾清宫掌事司礼监太监高公墓志铭》:“四十年,命兼掌惜薪司印,提督圣济殿并西直房。”
- 《司礼监太监杜公墓志》:“万历壬辰,擢文书房兼署惜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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