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士奇
惠士奇(1671年—1741年),字天牧,一字仲孺,晚号半农,人称红豆先生。江苏吴县(今屬蘇州市)人。清朝翰林、经学家。
惠士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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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學者象傳》第一集之惠士奇像 | ||
大清翰林院侍讀 | ||
籍貫 | 江蘇吳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天牧,一字仲孺,晚號半農 | |
出生 | 康熙十年(1671年) 江蘇吳縣 | |
逝世 | 乾隆六年(1741年) 江蘇吳縣 | |
親屬 | (父)惠周惕 (子)惠棟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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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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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惠士奇爲惠周惕之子。晨夕奮志讀書,嘗於人群坐中背誦《封禪書》,不遺一字。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戊子科江南鄉試第一名舉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聯捷己丑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编修,歷官侍读学士,曾典试湖南。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出任廣東學政,提倡經學,有弟子蘇珥、何夢瑤等。累官至侍讀。
雍正五年(1727年),惠士奇因“入对不称旨”,被罚修镇江城,[1]散尽家产,最後資金不足而停工,被削籍歸里。
乾隆元年(1736年),免除修城欠款,詔召士奇進京,先入八旗通志館充纂修,是年夏天,詔開三禮館,被列入纂修名單,次年,復官侍读,在三禮館專修《儀禮義疏》。乾隆五年,以老病告歸,乾隆六年(1741年),三月二十二日卒於家。楊超曾為其撰寫墓誌銘。《清史稿》有傳。[2]
注釋
- 惠士奇〈祭從兄端明先生文〉一首道及自身遭遇“天子曰:吁!汝德不類,與朕所聞,前後相背,髡為城旦,輕令贖罪”。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惠周惕)子士奇,字天牧。康熙五十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两充会试同考官。圣祖尝问廷臣,谁工作赋,内阁学士蒋廷锡以王顼龄、汤右曾及士奇三人对。五十七年,孝惠章皇后升祔礼成,特命祭告炎帝陵、舜陵。故事,祭告使臣,学士以上乃得开列,士奇以编修与,异数也。五十九年,充湖广乡试正考官,寻提督广东学政,以经学倡多士,三年之后,通经者多。又谓:“校官古博士也,校官无博士之才,弟子何所效法?”访得海阳进士翁廷资,即具疏题补韶州府学教授,部议格不行。圣祖曰:“惠士奇所举,谅非徇私,著如所请,后不为例。”
雍正初,复命留任。召还,入对不称旨,罚修镇江城,以产尽停工削籍,乾隆元年,复起为侍读,免欠修城银,令纂修三礼。越四年,告归,卒於家。 - 弟子楊超曾謂其為學“大抵以經為綱領,以傳為條目,以周秦諸子為左證,以兩漢諸儒為羽翼。信而好之,擇其善而從之,疑則闕之。遐搜博攷,極深研幾,無所不通,無所不貫”。(楊超曾,〈翰林院侍讀學士惠公墓誌銘〉,清人錢儀吉纂編,《碑傳集》,卷64,上海書店編,《清碑傳合集》第1冊,頁 605)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士奇盛年兼治经史,晚尤邃於经学,撰易说六卷,礼说十四卷,春秋说十五卷。於易,杂释卦爻,以象为主,力矫王弼以来空疏说经之弊。於礼,疏通古音、古字,俱使无疑似,复援引诸子百家之文,或以证明周制,或以参考郑氏所引之汉制,以递观周制,而各阐其制作之深意。於春秋,事实据左氏,论断多采公、穀,大致出於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沈棐春秋比事,而典核过之。大学说一卷晚出,“亲民”不读“新民”。论格物不外本末终始先后,即絜矩之不外上下前后左右,亦能根极理要,又著交食举隅三卷,琴笛理数考四卷。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六十八·儒林二》:子七人,栋最知名。
參考書目
- 《惠氏宗谱》
- 王应宪:《惠士奇“罚修镇江城”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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