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指
所指(英語:,法語:)又譯意指、符旨、符號義,是索绪尔所创立的一个语言学概念,索绪尔认为每一个記號包括了由能指与所指两个部分。所指即是当能指这样的声音-形象在社会的约定俗成中被分配与某种概念发生关系,在使用者之间能够引发某种概念的联想。
所指是符号的构成成分之一,一般指符号的被表示成分,是符号的意义所在。所指的术语起源于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本来指语言符号的概念,与能指音响形象构成语言符号的整体。所指不是指一种事物的实体,而是指该事物的内在本质。所指在符号学中用来指所有符号的意义,即符号所代表的那种成分。象诗歌中语言符号所表现的情感意义,科学符号所反映的理论概念,图象志符号所指代的规则等,都是符号的所指成分。
概念
在索緒爾提出的概念中,「記號」(sign)是由「能指」和「所指」所構成;能指是一個記號的「物質層」,也就是記號中能被指定的物件;所指是一個記號的「定義層」。將能指(代表形象的意符)與所指(代表概念的意指)結合在一起產生記號或語意的過程,則稱為「指稱」[1](signification,指意[2]、表意),人類的溝通才得以進行。
能指與所指的联结,是任意的、人为的、规约的、武断的、不可论证的,只要两者的结合可符合社会约定或习惯风俗,社会广为接受,即可成立联结。
參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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