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 (佛教)
意(巴利文及梵語:,),音譯為末那,佛教術語,意指意識、意志、心靈。在早期佛教經典中,經常與心、識一同出現[1],被當成是同義詞。但是它們三者之間又有一些不同。意較常被用來指人類思考、理智的功能,執行想的功能,是六處、六根與六識之一。
概論
在身體基本五種感官(眼、耳、鼻、舌、身)之外,人類的意識、思考功能,即是意。以十二處分類而言,意的外在對境,為法(意塵)。其內在的分辨功能,稱為意識。支持意識運作的物質根源,為意根,相當於神經與大腦。三者合和(觸),就形成苦、樂等等感受(受)
分類
各派學說
《阿含經》中,對於心之多種不同活動並未精細剖解為不同概念,心有時亦稱意,有時亦稱識,心(citta)、意(Manas)、識(Vijñāna)三語詞混合使用,唯意較重心之思慮,識較重心之認知判斷[2]。
部派佛教於心之作用則明顯區分,如〔俱舍論〕曰:「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大毘婆沙論〕曰:「滋長是心業,思量是意業,分別是識業。」但仍以為「義雖有而體是一」〔俱舍論〕「心即是意,意即是識。」「聲雖有異而體無別」〔大毘婆娑論〕[2]。
識所依之根有六:眼、耳、鼻、舌、身、意,所取之境亦有六:色、聲、香、味、觸、法。依六根,緣六境,某一種根遇某一種境,即發生某一種識,識因此而分為六種,成為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2]。
前五識有形狀、處所,為可見之根,意識之根則否;前五識僅能各緣一境與現在,意識則能總緣一切境並兼緣過去與未來。而六識之體為一,起作用之門戶為六,經中喻為「六窗一猿」,以上慨係六識說之最早意義[2]。
唯識學派
大乘佛教唯識宗繼起,進一步將作用上之區分,推原至結構,認為作用不同,體亦有別,於是開列八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mano-vijñāna)、末那識、阿賴耶識[2]。
前六識,稱「了別境識」,總名為「識」(mano-vijñāna),其作用偏於向外取境,能清晰識別對象[2]。
第七識末那識,稱「思量識」(mano-vijñāna/kliṣṭa-manas),梵語與第六識意識同,玄奘音譯為「末那」,避免混淆,不過,在心意識分類中,末那識仍特名為「識」,其作用偏於向內思量自我而加執取的「意」[2]。
第八識阿賴耶識(ālāya-vijñāna),亦名為「心」;就自相言,此識以所謂阿賴耶為自體相,阿賴耶梵語,漢譯藏,稱「藏識」,主要功能在積集色心諸法種子,為我、法生之根據,如倉庫之能藏物[2]。
《攝大乘論》中將意分為無間滅(samanantara-niruddha)識與染污意(kliṣṭa-manas)二者[3]。無間滅(samanantara-niruddha)識與意識作生依止,染污意即是第七識思量識。
註釋
- 《雜阿含經》卷12〈289經〉:「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遊林樹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彼心、意、識亦復如是,異生、異滅。」
- 徐麗霞. . 教育大辭書. [2017-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9).
- 玄奘譯《攝大乘論》:「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恒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