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瑋姍

戴瑋姍1990年1月23日),臺灣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籍,新潮流系成員,現任新北市議會議員、鋒燦傳媒網路節目《政治讀新術》主持人,曾任民進黨發言人[1]賴清德競選總部發言人[2]

戴瑋姍
攝於2018年
新北市議會第3-4屆議員
现任
就任日期
2018年12月25日
选区第四選舉區 → 第五選舉區
板橋區
个人资料
出生 (1990-01-23) 1990年1月23日
臺灣高雄縣鳳山市(今高雄市鳳山區
政党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早年

戴瑋姍出生於高雄縣鳳山市(今高雄市鳳山區)。畢業於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後,先後就讀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以及其研究所碩士班。

就讀研究所期間,開始投入學生自治,擔任第45屆研究生協會會長,並重啟研究生學生代表選舉[3]

擔任會長期間,為紀念陳文成事件,於校務會議提案命名「陳文成紀念廣場」,獲多數支持通過,落實校園轉型正義[4][5],後受邀擔任陳文成基金會董事,持續推動台灣轉型正義。

並與台大工會合作爭取研究生勞動權益,要求校方承認與研究生助理之間的僱傭關係[6][7],並多次前往教育部和勞動部陳情。

參與太陽花運動,當青年學生衝入行政院抗議遭警方以警棍與水槍暴力驅離,以研究生會長身分與多所學校學生會共同聲援太陽花學運,發表《譴責暴力、呼籲罷課》聲明[8]

政治生涯

民主進步黨政治工作者,為民進黨青年代表、任民進黨發言人。從基層服務開始,曾任台北市議會助理、立法院國會助理。

據媒體報導,戴瑋姍有意角逐台北市士林北投區議員[9],後轉戰新北板橋並以第四高票順利當選,2022年以民進黨第一高票順利連任。

與立法委員林昶佐賴品妤洪申翰,議員張之豪林穎孟林亮君黃郁芬曾玟學黃捷高閔琳黃守達等人組成「二〇四六 台灣[10]

選舉紀錄

年度 選舉屆數 選舉區 所屬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備註
2018 第三屆新北市議員選舉 新北市第四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26,193 9.25%
2022 第四屆新北市議員選舉 新北市第五選舉區 24,938 9.72%

爭議

2014年,參選台大研究生學會會長時,林飛帆協助繳交報名表。雖登記時間已截止,且未繳交任何實體資料,但選委會仍收件,且只要求儘速補交。陳思宇揭發此事後,被選委會取消參選資格,後通過向台大學生法庭提起行政訴訟重獲參選資格。[11]

2018年,在政論節目中稱農漁民是「下層民眾」,道歉時堅稱該詞是學術用語,強調自己只是口誤。[12]

2023年,新北幼兒園餵藥案期間,公佈一張家長4月27日帶幼童前往驗尿的巴比妥尿檢報告,藥物濃度檢測結果為64 ng/ml(-)[13]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發布報告,卻指出「網傳『孩童巴比妥檢驗64後面的(-)不是陰性,而是代表應該零檢出』?」的說法「錯誤」。[14][15][16]隨後,侯友宜競選工作室告發賴清德、戴瑋姍散播假訊息,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裁定2人不罰。[17][18]

參考文獻

  1. . [2023-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9-21).
  2. . [2023-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9).
  3. 不再路迢迢的研究生自治─專訪研協第四十五屆會長戴瑋姍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台大意識報
  4. 陳文成不該白死!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新新聞
  5. 林飛帆窗台燭光追思陳文成 柯文哲:轉型正義非報復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民報
  6. 拒認僱傭關係 台大告勞委會 工會要求立即撤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7. 學生助理納勞健保 工會憂台大減額減薪因應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8. 譴責暴力鎮壓​ 台大學生會呼籲自主罷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民報
  9. 蘇芳禾. . 自由時報. 2017-10-14 [2023-04-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10).
  10. 林良昇. . 自由時報. [2020-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0).
  11. . 蘋果日報. 2014-03-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8).
  12. . 東森新聞. 2018-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24).
  13. . 自由時報. 2023-06-14 [2023-06-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8) (中文(臺灣)).
  14.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2023-06-20 [2023-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5).
  15. 戴瑋姍與毒理專家招名威的臉書貼文,也都被臉書官方認證是「不實資訊」。戴瑋姍6月14日臉書貼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16. . 中時電子報. 2023-06-21 [2023-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8).
  17. . 中央社. 2023-06-24 [2023-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6).
  18. 控賴清德戴瑋姍散播假訊息案 北院裁定不罰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11080235.aspx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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