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屈 (元城侯)
拓跋屈(?—?),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拓跋屈在父亲拓跋泥死后袭爵为文安公,魏明元帝拓跋嗣时期位居门下省,传达皇帝的诏命。拓跋屈的性格聪明敏捷,善于进奏事情,经常符合皇帝的旨意,获賜爵元城侯,加功劳将军,魏明元帝诏令长孙嵩和北新侯安同、山阳侯奚斤、白马侯崔玄伯、元城侯拓跋屈等八人坐在止车门右,共同听取朝廷的事务,当时的人称之为八公[1]。永兴二年(410年),魏明元帝认为郡国的豪强成为民众的大祸害,就优厚的诏令征召他们。民众多留恋本土,而官吏逼迫遣送。于是轻浮的年轻人因而互相煽动,在各地聚集。西河郡、建兴郡的盗贼一起闹事,太守县令讨伐他们不能禁止。魏明元帝引见崔玄伯和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元城侯拓跋屈等人询问说:“之前因为这些人凶残作乱骚扰民众,所以正找他们到京城,而太守县令安抚失策,致使有人逃窜。现在犯罪的人已多,不可以全部杀死,我想大赦来赦免他们,你们以为怎么样?”拓跋屈说:‘民众逃亡不治罪反而赦免他们,好像是对下面有所求,不如先诛杀首恶分子,赦免他们的同党。”崔玄伯说:“君王治理天下,以安定民众为根本,哪能顾及小的是非曲直呢?好比琴瑟不和谐,一定要重新上弦调整松紧;法度不公平,也必须荡除后再制定。赦免虽然不是正道,而可以变通施行,从秦汉以来,无不相继。拓跋屈说先杀后赦,导致两项都不能舍弃,哪里比得上施行一项就安定下来?如果赦免而仍不改正的,再诛杀也不晚。”魏明元帝听从了崔玄伯的意见[2][3][4]。永兴四年七月己巳(412年8月23日),魏明元帝东巡,命令拓跋屈代理右丞相,山阳侯奚斤代理左丞相[5][6],魏明元帝命令两人掌管军队和国家大事,两人都很有声誉。永兴五年五月庚戌,魏明元帝派遣拓跋屈率领三千军队镇守并州[7]。同年六月,濩泽县百姓刘逸自号征东将军、三巴王,设置官署,进攻逼迫建兴郡,拓跋屈等人将刘逸讨伐平定[8][9]。永兴五年十月,吐京胡和離石胡出以兵等人反叛,设置將校,向外招引赫連勃勃的军队。十月丁巳(413年12月4日),拓跋屈统领会稽公劉潔、永安侯魏勤抵御,魏勤在军阵中战死,劉潔落马,被胡人抓住送给赫连勃勃,只有拓跋屈的部众仍然存在。魏明元帝因为拓跋屈损失两名将军,想要将他处斩。当时并州刺史拓跋六頭荒淫懈怠,魏明元帝就赦免拓跋屈让他代理并州刺史。拓跋屈纵情饮酒很荒废政务,魏明元帝清算拓跋屈前后过失,用囚车将他召回,在街市斩首[10][11][12]。
参考资料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五》:诏长孙嵩与北新侯安同、山阳侯奚斤、白马侯崔宏、元城侯拓跋屈等八人坐止车门右,共听朝政,时人谓之八公。屈,磨浑之父也。
- 《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太宗以郡国豪右,大为民蠹,乃优诏徵之。民多恋本,而长吏逼遣。于是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太宗乃引玄伯及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元城侯元屈等问曰:“前以凶侠乱民,故徵之京师,而守宰失于绥抚,令有逃窜。今犯者已多,不可悉诛,朕欲大赦以纾之,卿等以为何如?”屈对曰:“民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于下,不如先诛首恶,赦其党类。”玄伯曰:“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譬琴瑟不调,必改而更张;法度不平,亦须荡而更制。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自秦汉以来,莫不相踵。屈言先诛后赦,会于不能两去,孰与一行便定。若其赦而不改者,诛之不晚。”太宗从之。
- 《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九》:明元以郡国豪右大人蠹害,乃优诏征之。人多恋本,而长吏逼遣之。于是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帝乃引宏及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武元城侯元屈等问焉。宏欲大赦以纾之。屈曰:“不如先诛首恶,赦其党类。”宏曰:“王者临天下,以安人为本,何顾小曲直也。夫赦虽非正道,而可以权行。若赦而不改,诛之不晚。”明元从之。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五》:魏主嗣以郡县豪右多为民患,悉以优诏征之。民恋土不乐内徙,长吏逼遣之,于是无赖少年逃亡相聚,所在寇盗群起。嗣引八公议之曰:“朕欲为民除蠹,而守宰不能绥抚,使之纷乱。今犯者既众,不可尽诛,吾欲大赦以安之,何如?”元城侯屈曰:“民逃亡为盗,不罪而赦之,是为上者反求于下也,不如诛其首恶,赦其馀党。”崔宏曰:“圣王之御民,务在安之而已,不与之较胜负也。夫赦虽非正,可以行权。屈欲先诛后赦,要为两不能去,曷若一赦而遂定乎!赦而不从,诛未晚也。”嗣从之。
- 《魏书·卷三·帝纪第三》:秋七月己巳朔,东巡。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以山阳侯奚斤、元城侯元屈行左右丞相。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六》:秋,七月,己巳朔,魏主嗣东巡,置四厢大将、十二小将;以山阳侯斤、元城侯屈行左、右丞相。
- 《魏书·卷三·帝纪第三》:庚戌,遣元城侯元屈等率众三千镇并州。
- 《魏书·卷三·帝纪第三》:濩泽刘逸自号征东将军、三巴王,王绍为署置官属,攻逼建兴郡。元屈等讨平之。
- 《魏书·卷一百五之二·志第二》:五年六月,濩泽民刘逸,自号征东将军、三巴王,署置官属,攻逼建兴郡,元城侯元屈等讨平之。
- 《魏书·卷十四·列传第二》:子屈,袭爵。太宗时居门下,出纳诏命。性明敏,善奏事,每合上旨。赐爵元城侯,加功劳将军,与南平公长孙嵩、白马侯崔玄伯等并决狱讼。太宗东巡,命屈行右丞相,山阳侯奚斤行左丞相,命掌军国,甚有声誉。后吐京胡与离石胡出以兵等叛,置立将校,外引赫连屈丐。屈督会稽公刘洁、永安侯魏勤捍之。勤没于陈,洁坠马,胡执送屈丐,唯屈从犹存。太宗以屈没失二将,欲斩之。时并州刺史元六头荒淫怠事,乃赦屈令摄州事。屈纵酒,颇废政事,太宗积其前后失,槛车徵还,斩于市。
- 《北史·卷十五·列传第三》:子屈袭爵。明元时,居门下,出纳诏命。性明敏,善奏事,每合上旨。赐爵元城侯,加功劳将军。与南平公长孙嵩、白马侯崔密等并决狱讼。明元东巡,命屈行右丞相,山阳侯奚斤行左丞相,命掌军国,甚有声誉。后吐京胡与离石胡出以兵等叛,置立将校,外引赫连屈丐。屈督会稽刘洁、永安侯魏勤捍之。勤没于阵,洁坠马,胡执送屈丐,唯屈众犹存。明元以屈没失二将,欲斩之。时并州刺史元六头荒淫怠事,乃赦屈,令摄州事。屈嗜酒,颇废政事。帝积其前后失,槛车征还,斩于市。
- 《资治通鉴·卷一百一十六》:吐京胡与离石胡出以眷叛魏,魏主嗣命元城侯屈督会稽公刘絜、永安侯魏勤以讨之。丁巳,出以眷引夏兵邀击絜,禽之,以献于夏;勤战死。嗣以屈亡二将,欲诛之;既而赦之,使摄并州刺史。屈到州,纵酒废事,嗣积其前后罪恶,槛车征还。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