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碑(九份)
招魂碑,位於臺灣新北市瑞芳區第十九號公墓。昭和9年(1934)12月,由當時臺陽鑛業株式會社社長顏國年和瑞芳鑛業所所長翁山英所立,以悼念採礦喪生的採金人。2003年登錄為新北市歷史建築「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之一。[1]
招魂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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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臺灣新北市瑞芳區第十九號公墓 |
建成时间 | 1934年 |
官方名称 | 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 |
類型 | 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其他設施 |
评定时间 | 2003年8月28日 |
使用者 | 臺陽股份有限公司 |
參觀費用 | 免費 |
詳細登錄資料 | |
材料 | 安山岩 |
開放 | 全天 |
簡介
碑文內容
“ | 黃金固貴矣 而人命尤重 惟人乃肉體 焉能與金石爭壽乎 然則因鑿山探鑛 冀得黃金而喪厥生命者 斯可哀已 本山自前清乙酉開掘以來 迄今恰滿五十週年 其間為業務而作犧牲者都若干人 黃金永在 而犧牲者往矣 其英靈馮依是鄉也 固宜後之業此者 將何以慰妥之乎 此招魂碑之所由建而楚些所以歌也 其辭曰 惟寶藏之沉沉兮 惟億萬而無窮究 鑛物之日昏昏兮 籍淘披於人工 疇開物以成務兮 拚犧牲於人叢 或殉職於場外兮 或失事於坑中 穿山根與石骨兮 誠有功於金融 身雖沒而縹緲兮 魂猶戀於是鄉 歌楚些而來歸兮 依豐碑以尊崇 形屼屼而永在兮 長對峙於鷄峰 靈依稀而不□兮 鑒生存之瓣 香唱大招於年年兮 佑後人以安康
李石鯨撰 吳如玉書 蔣文峯鐫 昭和九年甲戍十二月
臺陽鑛業株式會社社長顏國年 臺陽鑛業瑞芳鑛業所所長翁山英 同建 |
” |
文化資產價值
石碑保存完善,立碑緣由、立碑者與九份發展史有直接關聯,符合「具歷史文化價值者」之評定基準。因此,2003年臺北縣政府將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包含瑞芳辦事處、招魂碑、八番坑、頌德碑、修路碑)公告為歷史建物。[1]
- 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
- 八番坑
- 修路碑
參考資料
- 國家文化資產網.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4) (中文(臺灣)).
- 鍾, 溫清 (编). . 臺北縣: 臺北縣瑞芳鎮公所. 2002: 第54–66頁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 (中文(臺灣)).
-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 (中文(臺灣)).
- 簡, 萬火. . 基隆: 基隆圖書協會. 1931: 第67頁 (中文(臺灣)).
- 鍾, 溫清 (编). . 臺北縣: 臺北縣瑞芳鎮公所. 2002: 第37頁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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