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时历
《授时曆》是中国古代曾经使用过的一种曆法,为元代郭守敬、王恂、许衡等人创制,因古语“敬授人时”而得名。為了編輯曆法,郭守敬在當時設立了二十七個測點,最北設在鐵勒(今西伯利亞的葉尼塞河流域),最南端設在南海西沙群島,並派十四個官員到各地觀測、記錄,費時兩年才完成授時曆[1]。从元朝至元十八年(西元1281年)开始实行。明朝所颁行的《大统曆》天文數據和推步方法,都依照授時曆[2],惟《大统曆》不計算斗分差(不考慮回歸年古長今短),終明之世未改[3];可說授時曆总共实行了402年。
《授时历》应用弧矢割圆术来处理黄经和赤经、赤纬之间的换算,并用招差术推算太阳、月球和行星的运行度数。《授时曆》采用统天曆的长度,365.2425日为一年(和地球公轉的時間差26秒),29.530593日为一月,与现在所使用的公曆的数值完全相同,但《授时历》比公历早推行301年。推算节气的方法是将一年的1⁄24作为一气,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它正式废除了古代的上元積年[4],而逕取至元十八年為为历元,所定的数据全凭实测,打破古代製曆的习惯,是中国历法上的大变革之一。
南明正朔
明自崇禎以後,歷弘光、隆武、永曆及魯王監國等,南明時自頒曆書為正朔十餘年,其間大統曆並不完全相同,節氣、正閏、晦朔各有不同,與1926年刊行的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亦非完全一致,對於該時期的史料,讀史者在確認日期時不可忽略。如鄭荷之戰中鄭軍抵達鹿耳門的日期在台灣曾爭論百年,荷方文獻為1661年4月30日,鄭方文獻為永曆十五年四月初一,然依當時清曆與日本曆書推算,當天為四月初二。石萬壽認為,此差異為鄭氏自頒曆書,鄭方文獻中的當年三月有30天,而當年日本曆書三月有29天。[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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