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學
沿革
宋崇寧二年(公元1103年),在各路設提舉學事司,管理所屬州縣學校,簡稱提學。
清原称提督學政,簡稱提學,俗稱學台、學道。是掌一行省學校士習文風之政令,及貢舉之事的官職。
光緒末年,改稱提學使。《清史稿》:提學使司有提學使一人,正三品。掌教育行政,稽覈學校規程,徵考藝文師範。署設六科:曰總務,曰專門,曰普通,曰實業,曰圖書,曰會計。科長、科員分治之。遴諳學務者充之。別設學務公所,有議長、議紳以討論其事。奏充。光緒三十一年改置。增吉林、黑龍江、江寧、江蘇、舊置江南學政。新疆各一人,餘仍學政額。
辛亥革命后废。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志九十四,職官六 新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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