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稽

揭稽?—?),字孟哲,江西广昌人。

生平

早年師從何文淵,與何喬新兄弟不協。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進士,宣德年间任行在湖广道监察御史,十年九月升庐州府知府,正統三年十二月升广西左布政使,正统十三年三月九載满考,调任广东左布政使,十四年(1449年)三月,福建海贼陈万宁攻潮州海阳县,杀伤甚众[1]。揭稽前来潮州平乱,“凡纵民从贼官员具执问如律,备倭官责死状令捕贼赎罪,仍谕沿海军民有能计获陈万宁者照军功例升赏。”[2]。景泰二年八月升户部左侍郎,代刘琏四川运粮,次月调任兵部,仍巡抚广东,支从二品俸。三年十二月改巡抚广西,未任,大学士陈循上言,令照旧巡抚广东,六年十一月因杖死平民,被下都察院监狱。

天順二年(1458),揭稽上奏,舉發何喬新等諸不法事,並逼其父自盡[3],喬新反控揭稽在鎮守廣東時,曾代黃竑撰寫易儲之疏章[4][5],被贬为太平府知府。

注釋

  1. 《明英宗实录》卷177
  2. 《明英宗实录》卷178
  3. 《明孝宗實錄》,卷194,弘治十五年十二月庚申條
  4.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三》:天顺二年秋七月,初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何文渊在景泰时,因言官论其贪纵,自言已有废立 皇储功,诏书所云父有天下传之子,天佑下民作之君,实已属对,得释罪致仕。及 上复位,文渊惧缢死,致仕知府揭稽,文渊受业弟子也,至是令人至京发其事,并举其子南京礼部主事乔新等诸不法,云文渊之死寔诸子逼以脱祸,于是乔新辈亦令人告稽为侍郎镇守广东时,代黄竑为易储之疏。章俱上 ,上怒遣锦衣卫官收稽等赴京鞫之。
  5. 王颂蔚有不同看法:“颂蔚按,《江渊传》云:‘初,黄竑之奏易储也,或疑江渊主之,邱睿曰:此易辩也,广西纸与京师纸异,索奏视之,果广西纸,其诬乃白。’其语与此异,据此,则代草疏者非揭稽也。”(《明史考证捃逸》卷十四《何乔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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