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碼可攜服務
電話號碼可攜服務(英語:),,縮寫「MNP」,指的是電話用戶在更換所使用的電信服務業者時,可以保留原有的電話號碼不更換[1]。依照實施地區的不同,有些同時提供行動電話與市內電話的號碼可攜服務,但有些只提供行動電話的號碼可攜服務。
運作方式
號碼可攜服務,通常由電信監理機關建置一個電腦資料庫。各家電信服務業者所使用電話號碼均登記在此資料庫內,當使用者提出更換電信服務業者的申請時,由新的業者申請將資料庫內原登記的號碼及對應的業者改到新的業者這邊,這樣就完成了更換的程序。
对于中国大陆,电话号码管理机构为各地的通信管理局。
優點
電話的用戶,可以在各業者之中,選擇一個自己滿意的業者,但不需要更換原來的號碼,可以省下重印名片,通知換號等等的不便及麻煩。此外,由於現在手機號碼被用於申請網站和App的賬號,因此換號會導種種不便,另外,已經銷號的手機號會被運營商重新投放市場,如果這些號碼已經實名註冊了網站和APP,會帶來巨大風險,攜號轉網可以解決以上問題。
已實施的地區
行動電話的號碼可攜服務
地區 | 實施開始日 | 利用率 |
---|---|---|
新加坡 | 1997年4月 | |
英国 | 1999年1月 | 5% |
荷蘭 | 1999年1月 | 5% |
香港 | 1999年3月 | |
澳門 | 2001年 | |
瑞士 | 2000年3月 | |
西班牙 | 2000年12月 | 1.6% |
丹麥 | 2001年7月 | 11% |
瑞典 | 2001年9月 | 5% |
2001年9月 | 8.6% | |
挪威 | 2001年11月 | 14.8% |
義大利 | 2002年5月 | 1.6% |
比利時 | 2002年10月 | 2.2% |
德國 | 2002年11月 | 0.47% |
愛爾蘭 | 2002年11月 | 2.2% |
法國 | 2003年6月 | 0.1% |
美國 | 2003年11月 | |
2004年1月 | 0.9% | |
希臘 | 2004年3月 | |
奥地利 | 2004年5月 | |
臺灣 | 2005年10月 | 54%[2] |
日本 | 2006年10月 | |
加拿大 | 2007年3月 | |
阿根廷 | 2010年8月 | |
中国大陆 | 2010年11月 | |
印度 |
推廣狀況
台灣
台灣的號碼可攜服務僅試行了1個月就開始推廣。台灣沒限制單一號碼移轉次數,每次轉移費用112元新台幣,由原業者向用戶收取,列於次月帳單或臨櫃結清。號碼轉移時,原業者不得使用優惠吸引使用者取消轉移申請。服務從2005開放至2012年12月底,行動攜碼生效數共20,573,085次,固網攜碼生效數共31,666次。[4]
中國大陸
201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天津、海南开始携号转网试点,携号转网只限于本地网用户,天津可雙向轉網,海南的中国移动用户只能單向轉出[5],但后来携号转网由于技术问题,并未很快推广,甚至陷于停滞,2年后试点地区仍然只有天津和海南[6]。
2012年底,携号转网被重新提出,根据工信部部长苗圩在12月27日的表述,2013年将“适时扩大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范围”[1]。根据工信部印发的《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携号转网服务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但在实际试点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技术困难,在全国范围实现至少要到2020年。截至2018年12月,已有天津、海南、江西、湖北、云南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累计携转167万人次。同时,上述地区也启用了新的携号转网流程,用户办理完携转业务后1个小时内(到下一个整点时刻)即可携转到新的运营商。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7]。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于11月底前在全国实施“携号转网”。不过,用户若要“携号转网”,还需满足一定条件,一些指定开头的号段、靓号则不能“携号转网”,引发争议[8][9]。
2019年11月10日,“携号转网”在中国大陆全国范围开始试运行[10],12月1日起正式实施[11],符合条件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用户均可办理携号转网业务,但由于技术原因,移动通信转售(MVNO)号码、卫星移动业务号码、物联网专用网号等不可办理携号转网。此外,携号转网业务不能改变号码的归属地[12]。
要进行携号转网,用家的手机号码必须:
- 已进行过实名认证;
- 号码未挂失或停机;
- 无缴费欠款;
- 无在网约定期限(合约)限制;
- 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个自然日。
香港
可攜服務由最初時每月超過十萬宗,降至現時每月低於十萬宗。截至2020年5月,香港共有23,067,854宗移动电话号码成功轉攜宗數。[13]
參考資料
- . 東方早報. 2012-12-28 (中文(中国大陆)).
- . 腾讯科技. 2011-06-21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8) (中文(中国大陆)).
- 此亦為香港固網電話業開放日期,因政府規定當時的唯一固網電話業者香港電訊須於固網電話業開放的同時提供電話可攜服務。參見網絡互連及有關競爭事宜電訊局長第1號聲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2013-0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3).
- . 中国之声. 2010-11-22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中文(中国大陆)).
- . 京华时报. 2012-12-29 [2012-1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1) (中文(中国大陆)).
- . 新京报. 2019-03-05 [2019-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中文(中国大陆)).
- . 红网. 2019-05-24 [2019-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中文(中国大陆)).
- . 北京青年报. 2019-05-20 [2019-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中文(中国大陆)).
- . 澎湃新闻. 2019-11-09 [2019-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中文(中国大陆)).
- . 第一财经. 2019-11-27 [2019-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中文(中国大陆)).
- . 澎湃新闻. [2019-12-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2-10).
- (PDF). [2014-04-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