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筊

卜珓[1],「珓」後來或寫作「」字,而為擲筊卜筊,是中國民間信仰中人們请神明指示的儀式。所用工具稱作「珓杯」、「筊杯」,有時也稱之為「杯筊」、「杯珓」,古者以蚌殼為之,後用木、竹替代[2],一般是兩個約巴掌大的半月形木片,均为一面平坦、另一面中间凸出。儀式內容是將筊杯擲出,根据落下後的形状方位以探測神明之意。

筊杯的大小一般以手掌能合住為原則,但也有特別製作的大型筊杯,在民間信仰中,特殊尺寸的筊杯也必須請示神明是否合意。大型筊杯一般是放在紙錢上,雙手握好紙錢,再將筊杯甩落,這是用在廟方人員求問重要事務時,如慶典日期、作事宜等。

閩南與部分其他華人地區,凡是道教廟宇,在神像前幾乎都有一到數對筊杯,佛教寺院也大多有之。中國民間信仰中,許多地區的求籤儀式,都需要向神明擲筊確認。「筊杯」簡稱「杯」,故閩南語中稱為「跋杯」/「博杯」(白話字:poa̍h-poe,臺羅:pua̍h-pue)[3][4]。然而筊杯並非僅在廟中使用,家中有供神明或祖先神主者,往往也可備有一對筊杯。

說明

下列是陽陰組合的說明:

  • 一陽一陰(一平一凸):稱之為「聖杯/象杯(臺羅:siūnn-pue)」、「允杯(臺羅:ún-pue)」表示神明允許、同意,或行事會順利。但如祈求之事相當慎重,多以連續三次聖杯才算數。
  • 兩陽面(兩平面):稱之為「笑杯(臺羅:tshiò-pue)」,表示神明一笑、不解,或者考慮中,行事狀況不明,可以重新再擲筊請示神明,或再次說清楚自己的祈求。
  • 兩陰面(兩凸面):稱之為「陰杯(臺羅:im-pue)」、「無杯(臺羅:bô-pue)」、「怒杯(臺羅:nōo-pue)」、「蓋杯(臺羅:kah-pue)」,表示神明否定、憤怒,或者不宜行事,可以重新再擲筊請示。

尚有特殊筊型:

  • 立筊:一個或兩個筊杯直立,依習俗以金紙將之圈住保護[5]。當時,只有擲筊之人才能移動擲筊[6] ,一般人擲筊多半對神明「有所求」,相傳若為「無所求」的信徒,為了國運或公益等事項求問,較容易擲出「立筊」,且此現象,會被善信視為神明顯靈。
  • 同心筊:兩筊杯相疊。
  • 黏筊:其中一或二個筊杯依附在神桌桌裙、桌布或拜墊等物體垂直的布面上,亦被信眾視為神蹟[7]
  • 隱筊:其中一或二個兩筊彈入桌底或不明地方無法得知筊面。

在民間信仰中,擲筊有幾個約定俗成的禮儀如下:

  1. 一般情況下,祈求連續允筊,以三次為限。
  2. 擲筊前需在神靈面前說明自己姓名歲數生日戶籍地址、現居住址和請示的事情。
  3. 擲筊前雙手要合住一對筊杯,往神明面前參拜之後,才能鬆手讓筊杯落下。

註解

  1. 《 朱子語類》:「伏羲當時畫卦,只如擲珓相似……宗忠簡欲假神以拒之,曰:「此有崔府君廟甚靈,可以卜珓,仍其廟有馬能如何。」……」
  2. 程大昌《演繁露》:「後世問卜於神,有器名‘杯珓’者,以兩蚌殼投空擲地,觀其俯仰以斷休咎。後人或以竹、或以木,略斲削如蛤形為之。」
    臺灣語典:「拔環,環為環珓。古者以貝為之,後用木或用竹,狀如貝;一陰一陽,擲之以定吉凶。」
    《廣韻》:「去聲、效韻見母,敎:古孝切……珓:杯珓,古者以玉爲之。」
  3. . [2021-08-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2).
  4. 劉建仁. . [2023-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25).
  5. . 自由時報. 2009-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1-11) (中文(臺灣)).
  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張克帆擲得立筊(之前也得四次聖筊)。
  7. 三立親聞:這算同意嗎?老翁擲出「黏筊」 廟方人員嘖嘖稱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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