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之日

文化之日日语: Bunka no Hi */?)是日本公眾假日,定於每年的11月3日。這天原是明治天皇生日二战前曾定為節日庆贺;二戰後的1948年(昭和23年),以“爱好自由与和平,推进文化事业的發展”()為宗旨,將該日改為現稱。


文化之日
正式名稱文化之日
参与者 日本
類型日本公眾假期
日期11月3日

历史

11月3日首次作为日本全国性节日是在1873年(明治6年),当日是明治天皇的生日,称天長節(「长」读,来自唐朝唐玄宗的生日称「天长节」),等同現今的天皇誕生日。1912年(明治45年/大正元年)明治天皇逝世、大正天皇即位後,日本政府將明治天皇逝世的日期7月30日以「明治天皇祭」之名定為假日(祭日)。1926年(大正15年/昭和元年)大正天皇逝世、昭和天皇即位後,日本政府將大正天皇逝世的日期12月25日以「大正天皇祭」之名定為假日,同時將明治天皇的誕辰日11月3日,自隔年起定為假日(祝日),稱為「明治節」,以紀念明治天皇為近代日本奠基的功績。

日本二战投降後,日本於1946年(昭和21年)11月3日公布新憲法,即現今施行的《日本國憲法》。為表示該部憲法對和平與文化的重視,日本政府將11月3日定為「文化之日」,並隨著1948年(昭和23年)7月20日《國民祝日法》的公布施行而實施,明治節的法源依據則同時失效。從當時日本國會的質詢記錄與新憲法制定時程看來,選擇明治天皇誕辰日做為新憲法的公布日,是出於日本政府的考量[1]

行事

文化之日是纪念《日本國憲法》(和平宪法)的施行,追求和平、自由、發展的节日,当天放假一天;如果法定节日为周六、周日的话,周一会补假,11月2日到4日形成三日连休。

节日当天会举办以下活动:

  • 宫内厅主办,在皇居松之间舉行文化勋章颁发仪式,由天皇亲自授与在科学技术与艺术文化的发展提升有显著功绩者。
  • 文化厅主办全国性「文化艺术节」。
  • 各地博物馆大多免费开放。
  • 日本武道馆舉办全日本剑道比赛。

參考資料

腳註

  1. . [2019-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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