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咸
文咸爵士,Bt,KCB(,1803年9月7日—1863年10月8日),又譯般咸、般含、文翰、蒙咸或濮亨,英國東印度公司及殖民地官員,1836年至1843年出任第四任海峽殖民地總督,後於1848年至1854年出任第三任香港總督,並兼任駐華全權公使及駐華商務總監等職。
文咸爵士 Sir George Bonham Bt KC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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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任香港總督 | |
任期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 |
君主 | 維多利亞 |
副總督 | 士他花利少將 乍畏中將 |
輔政司 | 威廉·堅 |
前任 | 戴維斯爵士 |
继任 | 寶靈爵士 |
第7任英國駐華商務總監 | |
任期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 |
前任 | 戴維斯爵士 |
继任 | 寶靈爵士 |
第5任英國駐華公使 | |
任期 1848年3月18日—1853年12月20日 | |
前任 | 戴維斯爵士 |
继任 | 寶靈爵士 |
第4任海峽殖民地總督 | |
任期 1836年11月18日—1843年1月 | |
君主 | 威廉四世 維多利亞 |
前任 | 簡尼夫·莫契森 |
继任 | 威廉·約翰·巴德沃爾 |
第3任新加坡參政司 | |
任期 1833年12月7日—1836年11月18日 | |
君主 | 威廉四世 |
总督 | 簡尼夫·莫契森 |
前任 | 簡尼夫·莫契森 |
继任 | 湯瑪士·卓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03年9月7日 英国英格蘭根德郡法弗舍姆 |
逝世 | 1863年10月8日 英国倫敦帕丁頓 | (60歲)
不同前兩任港督,文咸在任時聲望良好,亦平息了香港居民對政府的不滿。文咸在任港督期間為定例局首次引入非官守議員的議席,又成功緊縮開支,以及爭取使香港地契由75年延長至999年。另一方面,文咸任內亦曾多番與清廷兩廣總督徐廣縉交涉,要求准許英商踐約進入廣州城,但最後沒有下文。文咸曾於1853年訪問南京與太平天國領袖展開會談,會談的不快促使英國對太平天國採取中立的態度。
生平
家庭背景
文咸在1803年9月7日出生於英國根德郡法弗舍姆,[1]是父親喬治·般咸上校(Captain George Bonham)與第二任妻子依莎貝拉·拜恩斯·伍德蓋特(Isabella Baines Woodgate,?-1852年6月18日)所生的長子,夫婦兩人在1802年10月28日結婚。在此以前,喬治·般咸上校曾在1797年3月18日與寶麗娜·勒欣頓(Paulina Lushington)結婚,但二人不久在1802年6月離婚。
文咸有一同父異母的兄長,名叫喬治·威廉·般咸少校(Major George William Bonham),在東印度公司工作。另外,文咸另有胞妹叫依莎貝拉·夏洛特·般咸(Isabella Charlotte Bonham,1808年4月16日-1872年2月5日),她在1825年2月19日嫁給比利時的約瑟夫·費迪南·都儲蒙伯爵(Comte Joseph Ferdinand d'Oultremont,1797年2月27日-1869年4月11日)。
早年事蹟
文咸一家乃英格蘭雅息士歷史悠久的地方望族,[1]祖上塞繆爾·般咸上校(Captain Samuel Bonham,1677年-1745年2月28日)靠奴隸貿易發跡,1740年在雅息士建成家族宅第奧實府(Orsett House)。至於文的父親也同樣從事出海貿易,是東印度公司的員工,可是他在1810年於南中國海指揮東印度公司船隻「真英國人號」時遇上颱風,船隻遇險,而他的父親因失蹤而被判定遇險身亡,當時文咸只有7歲。
儘管文咸年幼喪父,但這沒有影響他跟從亡父與及同父異母的兄長,選擇加入東印度公司工作。文咸早年參加過東印度公司提供的法律課程,學成後即於1818年獲公司指派工作。
殖民地生涯
文咸最先在1818年被派往英國位於印尼蘇門答臘的殖民地,明古連(今明古魯省)馬爾博羅堡擔任抄寫員,至1823年獲擢升調到星加坡(今新加坡)出任參政司(Resident)助理。至1833年12月,文咸獲委任為星加坡參政司,任內曾在1834年至1835年署任海峽殖民地總督,為期數月。
在1836年11月,文咸進一步獲委任為海峽殖民地總督,當時年僅33歲。在任三洲府總督期間,他同時主管了馬六甲及星加坡地區,1837年至1843年時還兼任威爾士太子島(今檳城檳榔嶼)總督。在任內,為了削減開支,他致力於精簡當地的司法架構,除了限制執業律師的人數外,更親自負責審理案件,以提升法庭的審案效率。此外,文咸任內選擇以星加坡為辦公地點,自他以後,歷任海峽殖民地總督都在當地辦公。文咸後於1843年1月卸任總督,返回英國。
過了一段日子後,文咸再被起用,於1848年被委為第三任香港總督。在此以前,文的前任戴維斯爵士曾因為大肆徵稅以致大失民心,相反,文咸在任海峽殖民地總督期間,當地政通人和,頗受愛戴,再加上文咸向以為人務實敦厚著稱,又具管治華人的經驗,因此在得到時任外相巴麥尊勳爵的力薦下,英廷選擇以文咸為港督,試圖挽回香港居民對政府的信心。[2]
在上任之前,英廷特別向文咸授予CB勳銜,他未幾在1848年3月21日抵港履新,除了港督職務外,他還同時兼任英國駐華全權公使、英國駐華商務總監和香港島海軍中將,全面主理對華的外交及貿易事務,在同年4月8日,文咸復以威妥瑪出任港督私人秘書。文咸曾於其他殖民地任職,富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經驗,這亦使他成為首位在殖民地政府出身的港督。
挽回民心
文咸上任港督以後,立即著手於挽回民心。一方面,他宣佈取消前任總督設立的不合理稅收,使華人不再罷市離埠;另一方面,為了討好不滿的英商,在得到時任陸軍及殖民地大臣格雷勳爵的准許下,文咸在1849年11月邀請十五名非官守太平紳士,表示打算委任其中兩人為定例局非官守議員。十五名太平紳士隨後在同年12月推舉出渣甸洋行大班大衛·渣甸及威廉·渣甸的外甥約瑟·艾德格出任議員,其中又以大衛·渣甸出任首任首席非官守議員,兩人其後於1850年6月正式履新。自此以後,歷年定例局內皆置有非官守議席,而渣甸洋行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在定例局(後稱立法局)更必定佔有席位。
雖然文咸曾認為「學習中文會使人頭腦糊塗」,他本人亦對於在政府晉升懂中文的人士顯得十分抗拒,但文咸其實也十分關注華人社區的利益。在任內,他准許華人領袖負責解決發生於華人社區的民事糾紛,而對於法院出現對華人不公的審訊,他亦會運用總督特權加以介入;此外,文咸又引入不少措施,防範對英國法律欠缺認識的華人遭人蒙騙。
文咸在香港的政策成功地挽回民心,使政府重拾英商、英籍與華籍居民的支持,這使得其功績深受英廷肯定,並決定在1850年向他授予KCB勳銜,成為爵士。
緊縮開支
儘管撤銷了前任港督立下的種種苛稅,但政府的財政問題卻更形嚴重。為了解決港府的財政問題,文咸曾經一度不支取薪金,而且還擱置不少已計劃好的大型工程,當中擬建的香港動植物公園更被無限期押後,到1864年方才建成。此外,文咸任內又削減警隊規模,合併政府職位,甚至將部份政府工作外判,以求大幅削減政府開支。
另一方面,為了鼓勵土地買賣,以及增加土地拍賣的收入,文咸仿傚星加坡,在1849年3月3日刊憲宣佈香港地契有效期將由原先的75年大幅延長至999年,意味土地擁有權之穩定性將獲得大幅度的保障;同時間,政府又撤銷拍賣土地所收取的拍賣稅,但改為向拍賣商收取牌照費。文的賣地政策除了得到商人歡迎,也大大助長了香港的土地買賣,為政府庫房帶來可觀的收益。
文的開源節流政策使港府財政狀況得以大大改善,港府開支由1846年的49,000英鎊減至1847年的36,900英鎊,到1851年更進一步減至15,500英鎊。英國殖民地原本計劃每年向香港撥款不多於25,000鎊,但至1850年時,香港提出的撥款要求已自行減至少於20,000鎊,到1854年時更減至少於9,000鎊。大抵上,文卸任以後,撇除軍費開支,港府基本上已做到財政自給。
社會建設
雖說文咸任內減少基建工程,但他仍在1851年動用14,940鎊,命令總測量官急庇利興建港督府。港督府在1855年正式竣工,其時文咸已經卸任,因此他沒有機會搬進港督府。終文咸一任,他一直租借渣甸洋行位於灣仔面海的樓房,作為辦公和起居的地方。而除了港督府外,1847年奠建興建的聖約翰教堂亦在1849年3月11日落成啟用,教堂前後共銀8,736鎊,後於1852年獲晉升為座堂,至於香港聖公會的首任會督施美夫則獲文咸委為教育委員會主席,主管教育事務。
此外,在1851年12月28日,上環(今蘇杭街一帶)發生大火,燒毀房屋四百多座,造成三十多人死亡,並留下大堆瓦礫。很多人對本來對瓦礫的處理甚感苦惱,但文咸想到把瓦礫推到附近岸頭,填海造地,既可增加土地供應,又可輕易處理瓦礫,一舉兩得。文咸填海計劃在1852年展開,是為香港第一個正式的填海工程,計劃使維多利亞港上環及中環西部一帶開闢不少土地,自此以後,港府接續對維港進行大小的填海。
文咸任內亦於1848年11月建成了香港第一所的公立醫院,但大抵而言,當時香港的醫療設備及衛生環境仍十分落後,而且疫病更經常在香港肆虐。僅就1850年而言,在流行性疾病橫行下,香港一年有百分之十的歐裔居民染病死亡,其中軍人更佔上歐裔死亡人數的百分之二十。
海盜為患
在文咸任內,香港的海盜活動非常猖獗,屢有沿海居民及商船遇劫,當中以徐亞保及赤柱黃麻角人士「十五仔」的兩股海盜最為活躍。在1849年,文咸下令派海軍聯同清廷水師剿盜,使徐亞保一方重創敗逃;英軍同年又擊潰「十五仔」的勢力,最後向清廷投誠。翌年,英軍所發現徐亞保蹤跡,並在大鵬灣再度重創徐亞保及其餘部,徐亞保後於前赴清廷投誠途中被部眾出賣,最後被英軍所拘捕,並於獄中自縊身亡。
除了中國海盜以外,文咸任內的香港水域也有外籍海盜出沒。在1851年6月,英籍海盜芬頓登上葡萄牙船隻劫掠,並殺害兩名葡籍軍官。芬頓後於同年12月再度作案時被捕,翌年1月被法庭宣告無罪,結果引起了葡屬澳門政府大為不滿。文咸本身與澳門政府保持了良好關係,在文的介入下,芬頓被改判三年有期徒刑,事件才得以平息。
終文咸一任,最初香港雖然海盜為患,但經他加以大舉掃蕩以後,香港水域的海盜問題在他任內終於得以大幅度改善。
踐約入城
自從《南京條約》在1842年簽訂後,英方一直要求履行進入廣州城的條款,幾經爭論,前任港督戴維斯爵士才於1847年與時任兩廣總督耆英達成協議,答應兩年後讓外國人入城。
文咸對清廷能否履約十分關注,在上任後不久,文咸在1848年4月29日登上停泊於虎門的英艦,會見新任兩廣總督徐廣縉,商討有關踐約入城的事宜。雖然徐廣縉特意登上英艦以示坦白[3],但兩人在有關議題上卻毫無進展。未幾,文咸在同年6月7日致函徐廣縉,正式表示應就明年4月開城前的細節準備展開磋商,惟徐廣縉此時以入城激起民怨,做成困擾為由而加以拒絕。此後,雙方多次進行書信來往,仍未能將問題解決。
當時的英國外相巴麥尊勳爵曾建議英方作出讓步,將入城的權利縮減至僅限於文咸及英國駐廣州領事寶靈博士兩人,但巴麥尊勳爵隨後改變立場,認為硬要進入一個充滿敵對態度的城市,實屬無謂,故此打消了讓步的念頭。在同年12月,巴麥尊勳爵復致函文咸,表示可將有關議題暫擱。
在1849年1月,中、英雙方再就入城議題展開討論,文咸與徐廣縉二人復於2月17日至2月18日在虎門舉行兩日會談,惟雙方始終沒有進展,徐廣縉指入城將致「民情憤激,眾怒難犯,非官所能禁止」,而文咸則堅持踐約,並表示福州、上海都可以入城,如果廣州繼續拒絕入城要求,將會率艦到天津「伸冤」。徐廣縉隨後向文咸表示,入城決定須進一步上請京師,故未能立即答覆,而文咸為了儘早得到回覆,曾表示願意提供快船代為傳遞信息,但被徐廣縉婉拒。
未幾,京師在同年3月下詔,表示為了踐約,容許英國人入城一次,但下不為例,惟而有關建議仍為徐廣縉所反對。徐廣縉認為,英國人一旦入城,將會導致人心瓦解,內外交訌,不可一試。同時間,文咸為了展示英方實力,特地將三艘軍艦調到香港,並以小艇測水探路,以示恫嚇,但這樣卻進一步激起廣州民情。在得到徐廣縉支持下,廣州十三行在3月開始停止通商,而民間更組織團練十萬,防範英國人入城,形勢十分危急。貿易中斷後,各國外商損失慘重,為了重開貿易,英商士紳遂向文咸發聯署信,要求擱置入城要求。
受到各方壓力下,文咸終在1849年4月9日致函徐廣縉,信中表示「所爭論的問題沒有進展,只得暫時擱置」[4],根據文咸與及英方的信中原意,入城議題只因為沒有進展而暫時擱置,但有關信件被英方的德籍翻譯郭士立翻譯後,卻變成「所議之款,今如前未定,必須存候也」,結果根據徐廣縉的解讀,就以為英方已經永遠放棄進入廣州城的要求,並且向道光帝加以稟報。
有關入城踐約之爭後隨著貿易重開而被擱置下來,但數個月以後,文咸復提出入城之議,惟徐廣縉以貿易已經恢復而加以拒絕。在1850年,文咸曾遣人到上海及天津向大學士穆彰阿及耆英遞信陳情,但都沒有下文,此後入城踐約一事就慢慢被擱置下來。終文咸一任,外國人始終不能進入廣州城,一直到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廣州門禁才得以打破。
太平天國
在1851年1月,拜上帝會創辦人洪秀全在廣西發動金田起義,聚眾建立太平天國,試圖推翻積弱的清廷。太平天國之亂很快席捲整個江南地區,及至1853年,太平軍人數已暴增至五十萬人,大軍更在同年3月攻陷南京,並將之定為「天京」,一時之間,聲勢十分浩大。
當時外國對於清廷及太平天國誰勝誰負,沒有把握,因此初時多表示保持中立。由於太平天國主張信奉上帝和基督,而領袖洪秀全更自命「天王」,與基督以「天兄」相稱,因此引起不少外國人的興趣。其中,為了清楚了解太平天國的對外態度,文咸在1853年4月27日乘坐「HMS赫爾梅斯號」(HMS Hermes),親自抵達「天京」訪問洪秀全。
文咸抵達不久,就因宮廷儀規而未能直接與洪秀全見面,但他的翻譯密迪樂就成功拜會「北王」韋昌輝和「翼王」石達開。[5]然而,在與太平天國交涉期間,文咸對之大感失望,儘管他得知洪秀全承諾讓外國人在太平天國內自由通商,但他卻拒絕承認清廷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文咸曾言如果太平天國拒絕承認外國在華通商權益,將使英國協助清廷一方,但太平天國一方卻不為所動[6]。另一方面,文咸發現太平天國高層的生活十分腐敗糜爛、窮奢極侈,而且對外國人不表歡迎,與想像中的基督徒社會有很大出入,這使文咸對洪秀全及太平天國留下不佳印象。
文咸返港後對英國提交報告,報告內對太平天國的描述,促使英方決定繼續保持對兩方中立的態度。[5][7]與此同時,清國民變使局勢十分動盪,更因此觸發了自香港開埠以來首次的大規模難民潮。為了逃避戰火,大批難民自太平天國之亂後紛紛湧入香港,在1848年,香港島人口僅21,514人,但及至1853年,人口已增至39,107人。有關的人口增長持續至後來太平軍實力減弱而相應回落。有鑑於有太平軍紛紛隨難民入境活動,影響香港治安,文咸又在1854年立例遞解太平天國及天地會成員出境,至同年12月21日,被遞解的人數多達一百多人。
返英休假
文咸在任港督期間,由於身兼全權公使及商務總監,因此經常不在香港。文咸不在香港期間,香港事務皆由香港副總督所負責。文咸任內共有兩位副督,第一位是士他花利少將,他在1851年2月25日卸任後,副督一職由乍畏少將接任[8]。
在1852年3月,文咸因為健康理由而返英休養,至1853年2月才返港繼續職務,期間港督一職皆由乍畏少將署理。此外,文咸返英休假期間,駐廣州領事寶靈博士在1852年4月14日起暫代商務總監職務,期間於港督官邸辦公,至1853年2月16日為止。在英國期間,為表嘉許其對大英帝國的服務,文咸在1852年11月27日獲維多利亞女皇晉封為從男爵,封號為“威爾特郡馬姆斯伯里的文咸從男爵”)。
家庭
文咸在1846年6月16日在倫敦漢諾威廣場的聖喬治教堂舉行婚禮,迎娶埃倫·埃米拉·巴納德(Ellen Emelia Barnard)為妻。埃倫的父親為托馬斯·巴納德(Thomas Bernard),曾任職於東印度公司,於孟買當公務員。[1]埃倫與丈夫同以善於交際著稱,她後於1859年4月3日逝世,夫婦兩人育有一獨子:
- 喬治·法蘭西斯·般咸 (George Francis Bonham,在父親死後世襲為從男爵,1847年8月28日—1927年7月31日)
主要公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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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
文咸在歷史上獲得了良好的評價。文咸為人以公正、敦厚、大方隨和以及富有活力著稱,這使得他深受殖民地的英籍居民愛戴;而他往往有考慮英商的利益,亦使他不像香港首任總督砵甸乍爵士和次任港督戴維斯爵士那樣,遭到英商杯葛和向倫敦告狀。在他的治下,不論是海峽殖民地還是香港,局勢都相對平靜,殖民地各方面平穩發展,而時任外相巴麥尊勳爵亦曾讚揚,指文咸擁有「實事求事的常識」(practical common sense)去將殖民地治理好。
著名香港史專家安德葛(G. B. Endacott)曾評價認為文咸具「親和力、思想細密,以及明白有甚麼事最好不要理會」,本身亦沒有「刻意顯露自我或表現自己的領導才能」,他的種種處事作風,使安德葛同意文咸是香港開埠以來的「首位模範港督」(the first model governor of Hong Kong)。
榮譽
注腳
- Urban (1863), p. 665.
- Thomson (1864), p. 187.
- 為免引人話柄,徐廣縉僅向外表示自己前往虎門檢視炮台。
- 原文為「...the question at issue rests where it was, and must remain in abeyance.」。
- Sykes (1863), p. 14.
- 據記載,石達開明確表示「爾等如幫助滿人,真是大錯,但即令助之,亦是無用的」。. 右灰文化傳播. 2017年: p. 195 [2019-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2).
- Sykes (1863), p. 17.
- 在任至1854年4月。
- Clarke (1857), p. 232.
參考資料
英文資料
- Hyde Clarke, Colonization, Defence, and Railways in our Indian Empire, London: John Weale, 59, High Holborn, WC, 1857.
- William Henry Sykes, The Taeping Rebellion in China: Its Origins, Progress, and Present, London: Warren Hall & Co, 1863.
- Sylvanus Urban, "Obituary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The Gentleman's Magazine, Oxford: Cornmarket, Messrs Parker, 1863.
- John Turnbull Thomson, Some Glimpses into Life in the Far East, London: Richardson & Company, 1864.
- T. Paul Gregory, "A CENTURY OF ADMINISTRATION IN HONGKONG: GOVERNORS WHO HAVE GUIDED OUR DESTINIES", Hong Kong Telegraph, 4 February, 1939.
- Emmet Lincoln Smith and Elmer Burt Hazie, Bonham, 1631-1959: Letters, Quotations, Genealogical Charts, Illustration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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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k Welsh, A History of Hong Kong, London: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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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eo van de Pas, "Descendants of Otton de Warnant", worldroots.com, retrieved on 3 May, 2008.
延伸閱讀
- John J. Nolde, "The "False Edict" of 1849",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20, No. 3, United States: 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 May, 1961.
- Ernest John Eitel, Europe in China: the History of Hongkong from the Beginning to the Year 1882, Taipei: Ch'eng-wen Pub. Co., 1968.
- G. B. Endacott,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外部連結
- 有關文咸從寧波訪問太平天國後返港的報導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載於1853年7月8日《紐約時報》。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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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肯尼士·莫契森 |
第4任海峽殖民地總督 1836年–1843年 |
繼任者: 威廉·約翰·巴德沃爾 |
前任者: 依貝遜 |
威爾斯太子島總督 1837年–1843年 |
繼任者: 巴德沃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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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者: 寶寧爵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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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駐華全權公使 1848年–185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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