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鄉 (鄰水縣)
沿革[1]
- 1953年4月24日,第六區(九龍區)公所從九龍鄉划出6個村,增建里仁鄉人民政府。1956年1月,里仁鄉併入九龍鄉,里仁鄉人民政府撤銷。
- 1961年8月,縣人委決定將原里仁鄉所屬村從九龍鄉划出,新建新合人民公社。1966年5月「文革」開始後,新合人民公社工作受到干擾。1967年1月,為了破「四舊」,新合人民公社改稱星火人民公社。3月,由公社武裝幹部和群眾代表主持成立了星火人民公社生產辦公室,負責公社日常工作。1968年12月13日。經縣人武部黨委批准,星火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成立。1973年5月12日,經地革委批准星火人民公社革委會恢復為新合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幫」後,新合人民公社的行政組織機構仍然是革命委員會。1981年3月,縣委決定撤銷新合人民公社革委會,設立新合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管委會設正、副主任。1984年1月,根據中共中央體制改革要求,縣委又決定撤銷新合人民公社管委會,建立新合鄉人民政府。
參考資料
- 雷志遠主編;中共四川省鄰水縣委組織部等編.《中國共產黨四川省鄰水縣組織史資料 1926-1987》.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08.第273、344、406頁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