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現代主義建築

新現代建築是一種從20世紀末期到21世紀初的建築風格,最早在1965年有出現的蹤跡。新現代建築透過新的簡約平民化的設計[1]而對後現代建築的複雜建築結構作出折衷主義的回應。可以說是介於現代主義和後現代主義中間的微小地帶。[2]

多倫多市阿德萊迪灣大廈起先在1980年採用現代建築設計,後來2009年完成時的轉變即是一例,大廈修改變成為後現代主義的風格

「新現代建築」這個名詞有時亦被用於汎指21世紀後建造的所有建築。

大致上21世紀後建築界设计上有两条发展的主脉络,其中一条是后现代主义建築的探索,另外一条则是对现代主义建築的重新研究和发展,它们基本是并行发展的。第二條路的发展就被称为“新现代主义”,或者“新现代”设计。虽有不少设计師在70年代认为现代主义已经穷途末路,认为国际主义风格充满了与时代和當地文化不适应的成份,因此必须利用各种历史的、装饰的风格进行修正,从而引发了后现代主义运动,但有一些设计師却依然坚持现代主义的传统,完全依照现代主义的基本设计,他们根据新需要给现代主义加入了新的简单形式變化其象征意义,但从总体来说他们可以说是现代主义继续升級发展的后代。

这种依然以理性主义、功能主义、减少主义方式进行设计的新現代建筑家,虽然人数不多但影响力依然存在。

参考文献

引用

  1. . 澳門藝術博物館:解構新建築. [2008年2月2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11月18日).
  2. . 论文发表论坛. [2008年2月27日].

来源

书籍
  • Dirk Meyhöfer. . Hamburg. 2000. ISBN 3-88506-293-3 (德语).
  • Alexander Tzonis; Liane Lefaivre. . Frankfurt nad Menem-Nowy Jork. 1992. ISBN 3-593-34708-3 (德语).

參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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