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維憲
生平
方維憲於1788年(乾隆53年)接替王露,於台灣擔任台灣府台灣縣知縣。管轄約今台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市全境及高雄縣部份區域。該區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清治時期台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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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詩 |
泉州府晉江縣知縣 乾隆四十九-五十年 (1784-1785年) |
繼任: 徐夢麟 |
前任: 王露 |
台灣府台灣縣知縣 1788年上任 |
繼任: 黃繼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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