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水酒作坊遺址
旭水酒作坊遺址位於四川省自貢市榮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旭水酒作坊遺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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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点 | 四川省自貢市榮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4 |
登錄 | 2012年7月16日 |
旭水酒作坊遺址又名“曹家糟坊”、“石桌子酒坊”,位於四川省自貢市榮縣旭陽鎮附東街社區,坐東北向西南。作坊始建於清順治十五年(1658),占地面積約1391平方公尺,是清末川南最大的釀酒糟坊之一。現存遺址作坊建築為磚木結構,18柱17開間,面闊82公尺,進深17公尺,屋脊上端有沖棚。酒窯現有窖池38口,每口長4.7公尺,寬3.6公尺,深1.5公尺;作坊內另有甑子、冷卻池、酯化桶等若干。旭水酒作坊遺址保存較為完整,對研究榮縣地區的釀酒歷史、生產工藝及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2] 。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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