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辰

时辰是古代计时单位,中国古时将一昼夜按十二地支的顺序分为十二个时段,每段称作一个时辰,合现今两个小时。時辰為  : 子時:23點到1點;丑時:1點到3點;寅時:3點到5點;卯時:5點到7點;辰時:7點到9點;巳時:9點到11點;午時:11點到13點;未時:13點到15點;申時:15點到17點;酉時:17點到19點;戍時:19點到21點;亥時:21點到23點。

十二时辰制的出现时间不是很清楚,有西周说、战国说[1]、汉朝说[2]等,现在大多认为是在先秦[3],汉代命名依序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4]

时辰

一面中国近代的表盘示意图,上面标注了十二时辰
天津南开大学行政楼前的日晷,上面用篆书写有十二时辰之名
一支日本江户时代制作的机械钟,表盘上外圈为十二时辰,内圈的数字为当时日本流行的“
十二时辰一览
十二支名目时间段
子时夜半二十三点整到一点整
丑時鸡鸣一点整到三点整
寅时平旦三点整到五点整
卯时日出五点整到七点整
辰时食时七点整到九点整
巳时隅中九点整到十一点整
午时日中十一点整到十三点整
未时日昳十三点整到十五点整
申时晡时十五点整到十七点整
酉时日入十七点整到十九点整
戍时黄昏十九点整到二十一点整
亥时人定二十一点整到二十三点整

初正

宋《宝庆四明志》卷四(清抄本)中所记录的当地海洋潮汐时间,已用“初“、”平”字样
清初十二時辰一覽
十二支时间段
子初初刻23:00
子正初刻00:00
丑初初刻01:00
丑正初刻02:00
寅初初刻03:00
寅正初刻04:00
卯初初刻05:00
卯正初刻06:00
辰初初刻07:00
辰正初刻08:00
已初初刻09:00
已正初刻10:00
午初初刻11:00
午正初刻12:00
未初初刻13:00
未正初刻14:00
申初初刻15:00
申正初刻16:00
酉初初刻17:00
酉正初刻18:00
戊初初刻19:00
戊正初刻20:00
亥初初刻21:00
亥正初刻22:00

宋以后,又出现了初正计时,即将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如子时分为子初、子正,丑时丑初、丑正,午时分为午初、午正等。[5]如此一日则分为二十四个区段,称“小时”。[6]北宋至和三年(1056年)的《四时潮候图》已经使用“未初”、“酉初”、“戌正”、“卯末”等记载潮汐时间。[7]

南宋王应麟玉海》和《宋史·天文志》均载[8]

每时初行一刻,至四刻六分之一为时正,终八刻六分之二则交次时。

即是说,每个时辰为八刻六分之二,前四刻六分之一为时初,后四刻六分之一为时正。[9]明代实行九十六刻制后,时初为一至四刻,时正为五至六刻。[9]这样一天内的时间就分成了[10]

一日分十二时,每时又分为二,曰初、曰正,是为二十四小时。

明清时期西方计时法传入后,因为同样将一日分为二十四个区段,因此将同样概念的(hour)翻译为“小时”,而时辰也称为“大时”。[9]

历史

将一日分为若干时辰的计时制在很早就已出现,但时辰划分方式及划分数量则不明,先秦文献中可见一日四时、一日十时、一日十六时、一日十二时等划分方法。[3]左传》昭公五年记载展庄叔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通俗编》卷一引杜预左传注:

始分一日為十二時。其名目但曰夜半。曰雞鳴。曰平旦。曰日出。曰食時。曰隅中。曰日中。曰日昳。曰哺時。曰日入。曰黃昏。曰人定。未借及十二支也。今恆言猶或兼之。曰夜半子時。雞鳴丑時。日出卯時。日沒酉時。黃昏戌時。人定亥時。略得古之遺。

关于十二时制开始施行的年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认为“古无一日分十二时之说,自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不知始于何时,至今不费。”但俞樾在其《诸子平议》中则根据《商君书》中并举年月日时,认为“则六国时已有此说矣。意所谓时者,尚是平旦鸡鸣之属,而非今之所谓十二时欤?”,后来也有学者反过来认为《商君书》可能是汉代的托名伪作,书中年月日时并举,正是汉代历法运用的结果。[11]

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三四)中认为,“一日十二时始于汉,盖自太初改正朔之后,历家之术益精,故定此法。”

在秦汉简牍中,能够找到十二时制的实行案例,如睡虎地秦简的《日书》乙种,以及清水沟汉简的《历谱》等。均能证明在秦汉间甚至战国晚期已有十二时制,但在放马滩秦简中的《日书》甲种、居延汉简、汉代的《淮南子》、《论衡》等出土或传世文献中则能见到十六时制的使用。[12][13][14][3]

魏晋南北朝时期还一度流行过一种二十四时辰制,即以十二支四维八干合为二十四个表示时刻的名称。其中四维即方位,分别为东北、东南、西南、西北,有时分别以卦象艮、巽、坤、表示,而八分别为甲、乙、丙、丁、庚、辛、壬、癸。如此,二十四个时辰从北起顺时针就分别为:子、癸、丑、艮、寅、甲、卯、乙、辰、巽、已、丙、午、丁、未、坤、申、庚、酉、辛、戌、、亥、壬。[15]

如根据李谦授时历议》和郭守敬授时历经》所编的《元史·历志》中载:

中大通五年癸丑四月,己未朔食在丙。

梁中大通五年即公元533年,此处的“丙”即上述二十四时辰之一。唐以后,此种二十四时辰制仅见于术士择葬中使用。[15]

周之前还有百计时制,即将一日分割为一百个“刻”[15],其后十二时辰成为主要计时制之后,为了与十二时辰制相合,汉代曾将百刻改为一百二十刻,但施行时间不长。梁武帝曾一度改成九十六刻及一百零八刻制,但其后又恢复百刻制。[15][16]以后,一时辰被分成八又三分之一刻,即一时辰有八刻加两个“小刻”(一小刻为六分之一刻),如此,一天又有一百刻。[15][16]末,机械钟表传入,使用一日二十四小时,一百刻制又改为九十六刻制,即一时辰有八刻,前四刻为初刻,后四刻为正刻。如“午时三刻”即相当于今11时45分。[16][17]

参看

参考资料

  1. 俞樾《诸子平议》
  2. 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四)、顾炎武日知录
  3. 张衍田. .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9.04: 35–50. ISBN 978-7-5325-9136-7.
  4. 李红丽,中国传统文化导读,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17,ISBN 9787313174857,p.34 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BNhEAAAQBAJ&pg=PA33&dq=%E5%8D%81%E4%BA%8C%E6%99%82%E8%BE%B0%E5%88%B6&hl=zh-TW&sa=X&ved=2ahUKEwjau_LslYH5AhUYEogKHbiSA5AQ6AF6BAgLEAI#v=onepage&q=%E5%8D%81%E4%BA%8C%E6%99%82%E8%BE%B0%E5%88%B6&f=fals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5. 陈遵妫. .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 1254. ISBN 7-208-12806-4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6. . 国学网. [2024-03-10].
  7.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 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78.03: 299–301.
  8. 玉海》卷十一、《宋史》卷七十六《天文志第一》“皇佑漏刻”条
  9. 马乾《“时辰”、“刻”与“小时”》载:党怀兴,刘斌 (编). . 西安: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05: 338–340. ISBN 978-7-5613-5558-9.
  10.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七“二十四时”条
  11. 黄云眉. .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9.04: 99. ISBN 978-7-100-16084-1.
  12. 冨谷至; 张西艳译. . 中西书局. 2018.09: 83. ISBN 978-7-5475-1483-2.
  13. 殷光明:《敦煌清水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历谱”述考》,载 李学勤 (编). . 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6.09. ISBN 7-5036-1947-3.
  14. 敦煌市博物馆:《敦煌清水沟汉代烽燧遗址出土文物调查及汉简考释》,载 李学勤 (编). . 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6.09. ISBN 7-5036-1947-3.
  15. 吴守贤; 全和钧. . 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8.12: 419–422. ISBN 978-7-5046-4840-2.
  16. 王玉民. . 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19: 126–127. ISBN 978-7-5336-8824-0.
  17. 雷宝. .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5.05: 36–37. ISBN 978-7-5188-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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