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廉

曹廉—?),字惟清,陝西鞏昌府安定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曹廉

大明黄州府知府
籍貫 陝西鞏昌府安定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陝西鄉試第三十六名舉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五名,三甲第三名進士[1][2]。历官大理寺右寺正,升郧阳府知府,正德五年(1510年)二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八月旗校刘升自湖广回京,以左布政涂旦、郧阳知府曹廉贪状言于劉瑾,下吏部劾治,遂黜为民,仍夺诰敕。劉瑾死后,起复黄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曹顯;祖父曹贇;父曹政,母程氏[3]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胡錠
明朝黃州府知府
正德年間
繼任:
余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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