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
仕途
淳熙八年(1181年)进士。曾随朱熹讲学,历任建平尉、桂阳司录、辰溪令,知乐平县,主管江西安抚司机宜文字。知澧州,未上任,薛叔似受命宣抚京湖,聘曹彦约主管机宜文字。汉阳缺守将,曹彦约发檄文,暂摄军事。约开禧二年(1206年),金军大举入侵,郡兵素来貧弱,曹彦约搜访土豪,由许禼总领民兵,赵观防御水道,党仲升率宣抚司军驻扎在郡城。金以重兵围安陆,出游骑闯汉川,曹彦约教授赵观对敌方略,组织渔户在南河拒守,赵观迎战,斩金军先锋,又派死士焚烧其战舰,昼夜死战,北渡追击,金军大败而去。曹彦约又遣党仲升劫金军寨,杀千余人,但党仲升也中流矢而死。曹彦约奏请赵观补成忠郎、汉川簿尉,追赠党仲升修武郎,任党仲升后人二人为官。曹彦约因守御有功,进秩二等,就地知汉阳。
嘉定元年(1208年),朝廷下诏请求言事,曹彦约上奏称给敌人岁币只是纵欲之举,不如滞留使者,加强监督边境防御,以后金军再想大举进攻,百姓已经生怨,敌军欲前进,则我军已戒严,敌军欲退,则后方有叛军,可以期待决胜了。不久,提举湖北常平,权知鄂州兼湖广总领,改提点刑狱,迁湖南转运判官。
时峒寇罗世传、李元砺、李新等相继作乱,即黑风峒变乱。桂阳、茶陵、安仁三县都被残破,方圆千里都为盗贼所祸害。曹彦约到攸县监督运输,人心始定。三年(1210年)三月,迁直秘阁、知潭州、湖南安抚。六月,曹彦约被盗贼所败,贼势方熾。当时江西称想要招安李元砺,朝廷下命令到湖南议招讨事宜,曹彦约说:“如今不行讨伐抓捕,曲意招安,失了朝廷威望。若李元砺做出模棱两可的回答等待重兵,则兵不可撤离戍守之所,民不得安居乐业。”李元砺果然不服,于是曹彦约督诸将逼近盗贼们的巢穴驻扎,在洣水南酃泉击破李新。李新受伤而死,其部众推李如松为首,不久李如松投降,朝廷收复桂阳。罗世传素来与李元砺有隙,这时秘密请求图谋李元砺以立功,曹彦约定下赏格回复他并告诉朝廷,又给他一万缗钱犒军。十二月,罗世传擒住李元砺[3][4]。曹彦约回到长沙,不久复出督战,众盗贼余党都被平定。
罗世传自以为有功,滞留以求重金笼络,曹彦约告谕称不宜有额外的要求。当时池州副都统许俊驻兵吉州龙泉县,以重金结交罗世传,超出规定许诺官职、资财,罗世传于是解送李元砺到江西。胡榘主管右司,想用罗世传统一各峒,以罗世传为帅,都撤去江西、湖南的屯兵,曹彦约坚持不肯,胡榘不悦,但罗世传终究桀骜不肯出峒,四年(1211年)二月复叛。曹彦约秘密派罗九迁行反间计,九月,以重赏许诺引诱胡友睦(一作胡有功)杀了罗世传[3][4]。江西戍兵来争功,曹彦约不计较。曹彦约被擢为侍右郎官,但因右正言郑昭先进言,任命中止。
久后,曹彦约被任为利路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听闻闽中尉吴昌裔贤能,用他主管籴场。关外缺粮,曹彦约听从吴昌裔建议,尽发本司储存的粮食减价卖出,免役、通商、免税,百姓得以获得救济[5]。时沔州都统制王大才骄横,制置使董居谊不得权柄,反而曲意奉迎。曹彦约因蜀地边境诸司并列,兵权不一,有一点微小警报就奏议纷纷,理财的官员归怨于兵弱,握有兵权者归咎于钱少,于是写了《病夫议》,献于庙堂,但当时朝廷的言论不认可此文。
曹彦约受任知宁国府,又改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不久,蜀地边境遭遇兵祸,内部也有张福、莫简之变,曹彦约先前所言无一不应验。迁大理少卿,又权知户部侍郎,以宝谟阁待制的官职知成都事。曹彦约乞求入宫奏事,不获准,又请求入内对奏,无果。改知福州,又改知潭州,曹彦约坚辞,提举明道观,不久以焕章阁待制提举崇福宫。
宋理宗即位,擢曹彦约为兵部侍郎兼国史院同修撰。宝庆元年(1225年)入内对奏,劝理宗讲学,防范近臣,又说:“当效法庆历、元祐年间皇帝纳谏,以紹聖、崇宁、大观年间皇帝讳言为戒。近年以来,有以卖直好名之说奏对的,希望陛下像倚仗蓍龟(比喻德高望重的人)一样倚仗忠直者,像去除蟊贼一样去除邪佞者,有阻挠直言的一定要贬斥放逐。”
又一次下诏求言时,曹彦约上奏建议理宗善待兄弟,又荐隆州井研百姓李心传素来精通史学,请求给予初品官职,任职史馆,获准。
不久,兼侍读,不久迁礼部侍郎,加宝谟阁直学士,提举佑神观兼侍读。授兵部尚书,坚辞不拜受。改宝章阁学士、知常德府,面辞皇帝时称下情未通,滥征捐税没有革除。理宗问:“其病在哪里?”答曰:“谏臣只说人主的事,不说时政,下情怎么通达?都城有公开贿赂之举,那么州郡横征暴敛也没有可疑的。”提举崇福宫,以华文阁学士转通议大夫致仕,紹定元年(1228年)卒[6],赠宣奉大夫。嘉熙初年,赐谥文简。
评价
- 《宋史》论曰:曹彦约可与建立事功。
参考
- . 维基文库.
- 戴铣《朱子实纪》
- 谢旻撰《江西通志》除卷91提及都昌,卷50又提到湖口、星子,或属误记。
- 《宋史》卷三十九
- 《续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九
- 《宋史》卷四百零八
- 陆心源《三续疑年録》: “曹昌谷,七十二,彦约生绍兴二十七年丁丑,卒绍定元年戊子。”
-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六
-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