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达诺夫·扎义尔
生平
1944年11月参加三区革命军队[1][2]。1949年12月以前,历任技术员、文书、营参谋长、团参谋长,民族军政治科科长、政治部主任,先后参加了伊犁机场、精河、乌苏、安集海、玛纳斯等战役和战斗[1]。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195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12月至1952年12月,任第五军副政委。1952年12月至1965年5月,任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他还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委主任。1965年5月至1985年7月,任新疆军区(后改为乌鲁木齐军区)副政委[2][1]。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3]。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1]。
他是中共十大代表,在中共十二大、中共十三大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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