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曰唯
生平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任順天府東安縣知縣[1]。歷山東淄川县知县,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為御史温如璋彈劾降職[2],累升刑部郎中,四十三年会审梃击案[3]。
参考文献
- 民國《安次縣志·卷三》
- 《明神宗實錄》:万历三十五年十一月庚戌,山东温如璋劾高唐知州黄应台贪酷、金乡知县穆景星、淄川知县曾曰唯、日照知县江汇海等各拟降调,事下吏部。
- 《明神宗實錄》: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乙丑,刑部十三司官同到提牢厅,将提牢主事王之采前日私审张差所供各犯的确姓名、居住、年貌再三细审。是日审者山东司官四员:胡士相、陆梦龙、邹绍光、曾曰唯;会问官二员赵会祯、劳永嘉;提牢官一员王之采;及各司掌印官十一员吴养源、曾之可、柯文、罗光鼎、曾道唯、刘继礼、吴孟登、岳骏声、唐嗣美、马德澧、朱瑞凤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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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士濂 |
明朝無極縣知縣 1610年-1612年 |
繼任: 周敬止 |
前任: 朱大典 |
明朝撫州府知府 天啓六年-年 |
繼任: 黄应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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