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與言(?—1455年),字一鹗,江西万安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永乐九年(1411年)辛卯科二甲第二十四名進士。宣德年间,历任四川副使。以平定合州盗患立功,升任合州同知。正统初年,召为南京右副都御史。以年老致仕去世[1]。
宣德年間,朱與言任四川按察副使期間,以捕盜至郫縣,怒知縣孫祥不緝捕不力,杖二十。五天後孫祥傷重去世。英宗登極,巡按御史上奏此事,申請追究朱與言之罪,但被英宗赦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