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祚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湖广乡试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中式乙未科三甲二十九名進士。二十八年任钱塘县知县,改授邯郸县,擢官吏部驗封司員外郎,后改考功司員外郎[1]。萬曆三十五年,改文選司員外郎[2],同年升稽勳司郎中[3]。萬曆三十九年,擔任太常寺少卿[3]。
天啓元年(1521年)三月起复太常寺少卿,二年三月,升任大理寺右少卿[4],四月升太常寺卿[5],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三年八月升兵部左侍郎,仍旧協理戎政[6],闰十月升协理戎政左副都御史,加兵部尚書。四年秋七月升工部尚书、总理河道,五年二月乞休归。崇祯三年(1630年)十月起复为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後因黃河連年衝決,直犯泗陵,崇祯十三年(1640年)總督朱光祚、周鼎與劉榮嗣皆被逮入狱。朱、劉皆斃於獄,周免死遣戍。
参考文献
- 明實錄:神宗 ,426卷
- 明實錄:神宗 ,433卷
- 明實錄:神宗 ,435卷
- 明實錄:熹宗 ,20卷
- 明實錄:熹宗 ,21卷
- 明實錄:熹宗 ,41卷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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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瑛 |
明朝钱塘县知县 萬曆二十八年-三十三年 |
繼任: 聶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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