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尚炌

安定王朱尚(1394年12月4日—15世紀明朝秦藩唯一一代安定王,秦愍王朱樉之庶第六子。

安定王朱尚炌
明朝宗室
秦藩安定王
尚炌
封爵郡王
封號安定
封地西安
出生1394年
逝世1452年前

生平

洪武二十七年十一月戊申(1394年12月4日)生[1]。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九月,封為安定王[2]永樂七年(1409年),明成祖命秦王朱尚炳為朱尚炌舉行冠禮[3]

永樂九年(1411年)三月,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4]。十月,返回西安府[5]

永乐十六年(1418年)十二月,西安中護衛百戶張誠、小旗孫成告發朱尚炌謀反,並呈上其招募軍士的文書。明成祖命內官朱興持招募文書前往西安,以示朱尚炌,並召其入朝[6]。永樂十七年(1419年)正月,朱尚炌到達南京,因謀逆之罪被廢為庶人,發配至泗州守祖陵[7]。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其家屬被送往泗州與其團聚[8]

正統元年(1436年),朱尚炌因在泗州不守禮法[9],被遣送回西安守愍王墳园,並由軍校輪流防守[10]景泰三年(1452年)前,朱尚炌去世[11]

成化十一年(1475年)十二月,朱尚炌第五子朱志壄奏其父获罪时自己尚未出生,引用永和王朱美塢长子朱锺録的例子,请求受封为中尉,不获准[12]

家庭

  • 王氏,中兵马副指挥王迪之女,永乐九年(1411年)封安定王妃[13]

子孫

朱尚炌的子孫均為庶人。景泰三年(1452年),朱尚炌尚存的子女有十人,长女四十歲,长子三十六岁,皆未婚配。陝西布政司奏請讓其於軍民之家自擇婚配,明代宗從之[11]。景泰四年(1453年),鎮守陝西刑部右侍郎耿九疇奏稱,因朱尚炌的子女均被禁錮於秦愍王陵寢,沒有人家願意締結婚事。禮部認為,應予以釋放,依秦府居住,聽從本府主婚。明代宗從之[14]

  • 長子:永樂十五年(1417年)生[11]
  • 子:朱志堣
      • 曾孫:朱誠泃[15]
  • 子:朱志壇
  • 第五子:朱志壄(1419年后生)[17]
    • 孫:朱公鍾[18]
    • 孫:朱公鏂(1480年-1531年),號琮軒
      • 曾孫:朱誠溝
      • 曾孫:朱誠渫
      • 曾孫女:嫁施廷輔
      • 曾孫女:嫁劉汝時
      • 曾孫女:嫁夏義[19]
  • 子:某
    • 孫:朱公鈭,號静軒
      • 曾孫:朱誠𣶀[20]
        • 玄孫:朱秉杹
          • 五世孫:朱惟㶵
          • 五世孫:朱惟𤆱
          • 五世孫:朱惟𪏃
          • 五世孫:朱惟𤐩
          • 五世孫:朱惟煑
      • 曾孫女:嫁商霖
      • 曾孫女:嫁璩相[21]
  • 長女:永樂十一年(1413年)生[11]

參考資料

  1. 《明太祖實錄》卷235
  2. 《明太宗實錄》卷12上
  3. 《明太宗實錄》卷87
  4. 《明太宗實錄》卷114
  5. 《明太宗實錄》卷120
  6. 《明太宗實錄》卷207
  7. 《明太宗實錄》卷208
  8. 《明仁宗實錄》卷2
  9. 《明英宗實錄》卷69
  10. 《明英宗實錄》卷14
  11. 《明英宗實錄》卷218
  12.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八》
  13. 《明太宗实录》卷119
  14. 《明英宗實錄》卷226
  15. 《明宪宗实录》卷247
  16. 《明孝宗實錄》卷11
  17. 《明宪宗实录》卷147
  18. 《明宪宗实录》卷274
  19. 《皇明宗室琮軒(朱公鏂)配石氏夫人同葬墓誌銘》
  20. 《明孝宗實錄》卷207
  21. . 浙江大學中國歷代墓誌數據庫.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安定國國王
1402年-1419年

原因:削为庶人,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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