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常𰍠

安陵康僖王朱常[1](16世紀—1612年明朝德藩唯一一代安陵王,德定王朱翊錧的嫡第二子。

生平

萬曆六年(1578年)四月,封安陵王[2]

萬曆十六年(1588年),德王朱翊錧去世。德王府承奉杨進等人素來不滿世子朱常,遂行魇魅之事,給世子進獻含有水銀的药物,又放火焚燒宮殿。萬曆十七年(1589年),事情敗露,杨進等人被誅,朱常與紀城王朱常澍因涉事被革去部分祿米[3]

萬曆四十年(1612年),朱常去世,諡號康僖[4]。因朱常無子,安陵王的封爵被廢除。

家庭

  • 洪氏,西城兵馬副指挥洪一慎女,萬曆九年(1581年)四月冊為安陵王妃[5]

参考资料

  1. 崇禎十一年德府玉牒底本、《明實錄》均作“”,《明史·諸王世表五》訛為“”。
  2.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四》
  3.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一十》
  4. 《明史·諸王世表五》
  5.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一》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安陵國國王
1578年-1612年

原因:無子,封國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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