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燮元
朱燮元(1566年10月26日—1638年5月7日),原名懋賞,字懋和,號恒岳[2],一號石芝[3],行明二十一,浙江山阴县(今属绍兴市)人,明朝政治、軍事人物。
朱燮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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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燮元像,取自清代修《浙江山阴朱氏宗谱》 | ||
大明特進左柱國少師總督貴湖川雲廣五省軍務兼巡撫貴州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 |
字號 | 字懋和,號恒嶽 | |
諡號 | 賜諡襄毅,更諡忠定 | |
出生 | 嘉靖四十五年丙寅十月十四日申時(1566年10月26日) 浙江山陰縣 | |
逝世 | 崇禎十一年戊寅三月二十四日戌時〔1638年5月7日 (71歲)〕 浙江山陰縣 | |
墓葬 | 城南八里九里山[1] | |
配偶 | 莊氏 | |
親屬 | 曾祖朱篪、祖朱以京、父朱璘,母趙氏,子四朱兆寧、朱兆宜、朱兆憲、朱兆宣,曾孫朱世衍(兆憲孫)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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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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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登壬辰科第三甲第七十一名進士,仕至兵部尚書貴州總督[4][5]。任大理寺评事,后任苏州知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矿税使太监孙隆在苏州横征暴敛,激起以葛成为首的万余织工群起抗暴。时朱燮元已升川南道以“兵以御外寇者”为由反对武力镇压,采取劝谕解散。葛成挺身投案,要求免及他人。朱燮元又竭力说服上级,不仅免去葛成的死刑,而且不旁及一人[6]。
万历三十五年(1606年)朱燮元以父母年高弃官归里,直到萬曆四十四年(1615年)才起任陕西按察使。万历四十六年(1617年)转四川右布政使。
天启元年(1621年)奢安之亂,奢崇明、安邦彦反,朱燮元加兵部侍郎,总督四川及湖广荆、岳、郧、襄、陕西汉中五府军务兼巡撫四川。朱燮元坚守成都百余日,以石砲破呂公车[7],又令秦良玉率白桿兵等收复重庆、永宁。天启四年,以兵部尚书兼督贵州、云南、广西军务,移镇遵义。
崇祯二年(1629年)八月,安邦彦、奢崇明合兵十万进犯赤水、永宁,朱燮元诱敌深入,又派奇兵“绕其后,急击之,贼大惊溃”[8],杀奢崇明、安邦彦。又招抚流亡,修路筑驿,广开屯田,西南遂安。朱燮元为之进少保,加少傅兼太子太傅,后加少师、左柱国。
著作
著《督蜀疏草》、《朱襄毅疏草》。
参考文献
- 「總督朱燮元墓在城南八里九里山《防䕶錄》」。《山陰縣志》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歷便覽》
- 《山陰白洋朱氏宗譜》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8).
- . [2012-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30).
- 《明史》卷三一六,《贵州土司传》
- 《明史》(卷249):「初官陝西時,遇一老叟,載與歸,盡得其風角、占候、遁甲諸術。將別,語燮元曰:『幸自愛,他日西南有事,公當之矣。』內江牟康民者,奇士也,兵未起時,語人曰:『蜀且有變,平之者朱公』乎?』已而果然。」
- 《萬曆野獲編·卷十二》:士人生西北者,類多長身偉貌,自昔相傳,風土使然。而實不盡爾,以予所目睹,今方伯朱恆嶽(燮元),則浙之山陰人,中丞王斗暝(士昌),則浙之臨海人,皆昂藏八尺,腰腹十圍。朱飲啖能兼十人,其重四百斤。王稍遜之,然浮白數斗不亂,曾與餘飲於馬仲良所,坐人皆酒客,終席不能敵。
- 《明史·朱燮元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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