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楬

襄惠王朱祐楬(1502年—1535年明朝追封襄恭王朱見淓的庶第一子,母次妃严氏。[1]

生平

他初於嘉靖元年(1522年)受封陽山王。[2]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明政府以襄康王朱祐櫍生病為由,委任朱祐楬管理襄府事。[3]

朱祐楬在嘉靖十四年(1535年)去世,时年33岁,朝廷赐諡號榮康[4]而襄府事改由堂弟鎮寧安懿王朱祐檽管理。不過嘉靖十八年(1539年)朱祐檽就被褫奪管理襄府事的職務,由朱祐楬的庶一子朱厚熲取代為襄國宗理。[5]六年後的1545年,朱厚熲才襲封陽山王。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子朱厚熲嗣封襄王,追封父亲朱祐楬為襄王,諡號

参考资料

  1. 王先福; 王洪兴. .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2-09-01, 33 (9): 21 [2022-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28).
  2. . 戊午。陽山王佑楬。惠安王厚煦初封。皆請出郭祭葬。許之。
  3. . 乙巳。命襄府陽山王祐楬大理府事。以襄王佑櫍無嗣且患痼疾。從其請也。
  4. 王世贞. .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0). 阳山恭和王见淓。定第二子。薨。寿四十六。子荣康王祐楬嗣。薨。寿三十三。
  5. . 初襄王佑櫍。痼疾無子。上命其從弟陽山王佑楬代理府事。已而陽山王薨。其長子厚熲方九歲。不及襲封。期更敕鎮寧王佑檽代理。而府中臣僕。皆不樂佑檽。因奏其罪過。且言倫序非宜。乃命司禮監監丞王燾。給事中馬汝彰往勘之。至是還報言:佑檽無罪,請令代理如故。上曰:厚熲既倫序應襲。只令伊毋保護。內外輔導官協理府事。待年長及例。徑自請封。何必更命佑檽。因奪其敕。
前任者:
父恭和王朱見淓
明朝陽山國國王
1522年—1535年
繼任者:
朱厚熲
前任:
堂兄康王朱祐櫍
襄國國王
明襄國宗理
?-1535年
繼任者:
堂弟朱祐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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