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𡑡

应山端顺王朱豪𡑡(1434年—1489年2月3日),明朝应山悼恭王朱贵㸎嫡长子,[1]母王妃荣氏。[2]

生平

早年

正统七年(1442年)五月赐名。[3]

正统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贵㸎去世。[4]九月,朱豪𡑡奏称父亲薨逝,祿米应當停止,但希望怜悯自己孤苦,今年仍赐禄米如前,获准。[5]十二年(1447年),朱豪𡑡仍然收了禄米,也没有上奏说明。十三年(1448年),所司发文令朱豪𡑡将去年所领的禄米如数交还官府,但这些米已经快被吃完了,朱豪𡑡才上奏说明情况并请罪。明英宗命他不用将禄米交还官府。[6]九月,朱豪𡑡以家人众多、用度艱難为由,请求賜歲祿赡养。戶部以為朱豪𡑡是未袭封的郡王继承人,按例没有禄米。英宗命给朱贵㸎的一半歲祿。[7]

正統十四年(1449年)五月,册封朱豪𡑡為應山王。[8]

受封后

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給朱豪𡑡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9]

景泰二年(1451年)七月,明代宗遣武安侯鄭宏、隆平侯張福為正使,兵科給事中谷茂、刑科給事中劉璉為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陳佑的女兒為應山王妃,賜冠服誥命。[10]

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朱豪𡑡奏弟鎮國將軍朱豪䵺該成婚了,但艱難無從措辦,納徵禮物请求如十七叔沅陵王朱贵燏奏准事例采辦,將自己去年及今年的折色歲祿共一千石暫支用荊州府倉的本色米,獲准。[11]

十一月,朱豪𡑡上奏請求菜戶,英宗命按例给予。[12]

天順四年(1460年)三月,以湖廣石首縣沙州地給應山王府採辦柴薪。[13]

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朱豪𡑡薨。明孝宗輟朝一日,按制度賜祭葬,諡端順。[2]弘治四年(1491年),嫡长子朱恩镏袭封。[1]

评价

家庭

妻妾

  • 王妃陈氏

子孙

  • 嫡长子应山和僖王朱恩镏
  • 第二子鎮國將軍朱恩銈,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月赐名,[14]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已故[15]
    • 嫡长子輔國將軍朱寵波,弘治十一年(1498年)七月赐名,[16]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封辅国将军管王府事,[17]正德十一年(1516年)四月已故,身后有夫人赵氏[18]

參考資料

  1.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2.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二》
  3.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4.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5.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
  6.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
  7.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
  8.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9.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10.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
  11.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六》
  12.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13.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三》
  14.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15.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16.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17.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18.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
前任:
父悼恭王朱贵㸎
明應山國國王
1449年-1489年
繼任者:
子和僖王朱恩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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