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光
李乐光(1903年11月1日—1955年3月21日),原名李兆瑞,河北乐亭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北京市政协秘书长。
李乐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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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 | |
任期 1952年8月11日—1955年3月21日 | |
主席 | 彭真 |
前任 | 薛子正 |
继任 | 崔月犁 |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 | |
任期 1950年4月—1955年3月 | |
继任 | 崔月犁 |
中共锦州市委书记 | |
任期 1948年10月22日—1949年4月 | |
继任 | 史立德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别名 | 李耀平、李伯馀 |
出生 | 1903年11月1日 直隶省乐亭县 |
逝世 | 1955年3月21日 北京市 | (51歲)
民族 | 汉族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赵兰(1917年-2011年) |
父母 | 李秀峰 |
生平
1903年11月1日出生于直隶省乐亭县胡家坨乡木瓜口村。他家与李大钊是近村同族,论辈份他是李大钊的本家侄子。他的父亲李秀峰(字子恒)与李大钊是永府中学的同窗挚友[2]。曾在北京师大附中学习,参加五四运动[3]。
1926年9月进入清华学校(现清华大学)政治系学习[4],1931年留校任助教,曾任中共外围组织朝曦社《北方青年》杂志主编。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华北文化总同盟主席、中共河北省委文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代理部长。1933年9月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获刑十年,被解往南京监狱。1936年西安事变后被释放,并在中国共产党组织的安排下抵达延安[5],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不久赴抗日战争前线,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代理秘书长。1939年调回延安,先后任中共中央统战部第一科长、中共中央组织部代理行政处长。1945年参加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工作。1946年起,历任中共热辽区党委委员、宣传部长,中共冀热辽分局城市工作部副部长。1948年锦州战役结束后,任中共锦州市城市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胡锡奎为书记)、中共锦州市委书记、中共辽西省委委员(1948年12月任[6])。
1949年5月调京,任中共北京市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统战部部长。兼任中共北京市高等学校委员会书记(1953年1月至9月)、中共北京市委国际活动指导委员会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抗美援朝分会秘书长、北京市公债推销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1955年3月21日[7]因鼻咽癌[8]在北京中苏友好医院(现北京友谊医院)逝世。葬于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9]。
参考资料
- . 人民政协报. 2017-04-13 [2021-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1).
- 中共党史人物硏究会 (编). .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80: 263.
- . 中共辽宁省委党史研究室. 2020-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 清华大学校史研究室 (编). .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 103. ISBN 730208216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 刘晓艳. . 李大钊纪念馆.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6).
- . 辽宁省地方志网. 2011-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2).
- 赵庚奇 (编). . 北京日报出版社. 1986: 51.
- . 搜狐. 2017-05-29.
- . 改革出版社. 1990: 19. ISBN 78007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