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亿龙
生平
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法制局局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芙蓉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中共长沙市委常委;中共怀化市委副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代市长[1]、市长。2008年7月起任怀化市委书记[2]。2013年,升任中共衡阳市委书记[3]。2014年1月当选衡阳市人大主任[4]。2016年3月,任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5]。
2016年4月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6]。2018年1月15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亿龙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认定被告人李亿龙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0万元。娄底中院认定:1998年6月至2016年3月,李亿龙任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芙蓉区区委书记、中共浏阳市委书记、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怀化市委书记、中共衡阳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黄某等数十人给予的现金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26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人员在承揽工程、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李亿龙用公款购买名表、眼镜、黄金瓶等贵重物品,占为己有,并采取虚开发票的方式,先后将个人开支在怀化市市委办、衡阳市市委办报销,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142万余元。李亿龙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除已查明的受贿、贪污所得外,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495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7]。现于长沙监狱麓峰监区受刑。[8]
评价
李一龙出任中国共产党衡阳市委员会书记时,以“土地卖光,项目上光,财政资金花光,看中的女人玩光”的大手笔,被衡阳人民戏称为“李四光”。[9]
参考文献
- . 红网. [2013-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人民网. [2013-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6-17).
- . 共青团衡阳市委宣传联络部. [2013-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9).
- . 中国经济网. [2014-06-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 . 澎湃新闻. [2016-04-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16).
- . 新浪新闻. [2016-0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1).
- . 中国政府网. [2018-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6).
- . 湖南省监狱管理. [2009-06-09].
- . 网易. 2020-12-17 [2021-02-22].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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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童名谦 |
中国共产党衡阳市委员会书记 2013年3月-2016年3月 |
繼任: 周农 |
前任: 刘莲玉 |
中国共产党怀化市委员会书记 2008年7月-2013年3月 |
繼任: 张自银 |
前任: 袁观清 |
中国共产党浏阳市委员会书记 2002年9月-2006年5月 |
繼任: 易佳良 |
前任: 董学生 |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芙蓉区委员会书记 2000年10月-2002年9月 |
繼任: 张迎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陈志强 |
怀化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6年9月-2008年7月 |
繼任: 易鹏飞 |
前任: 胡进安 |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区长 1998年6月-2000年12月 |
繼任: 石长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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