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翱
李士翱(1488年—1562年),字如翰,号長白,山东长山县北关(今邹平县长山镇)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丙子進士,嘉靖時歴官工部、刑部、戶部尚書。
李士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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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戶部尚書 | ||
籍貫 | 山东济南府長山縣 | |
字號 | 字如翰,號長白 | |
出生 | 弘治元年(1488年)五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 |
配偶 | 娶张氏,继娶曲氏 | |
親屬 | (子)廷華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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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詩經》,正德十一年(1516年)山东鄉試第六十六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名,第三甲第二百二十名進士[1][2]。授潜山县知县,改婺源县。因政绩卓著,嘉靖七年(1528年)十一月擢授山西道試监察御史,八年五月實授,兼巡两淮盐政,又巡按苏松。擢荆州府知府,改承天府知府,十八年十二月升本省右参政,二十一年九月升山西按察使,二十二年十月升陕西右布政使,十二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保边境无虞。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三月升大理寺卿,十二月升户部右侍郎,二十七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二十八年(1549年)十二月升任工部尚書,二十九年三月充殿试读卷官,五月改任刑部尚書,六月接替潘潢任户部尚書,数日後因北虜入寇至京畿,以未能供应军需粮草被嘉靖帝切责,兵部尚书丁汝夔被逮捕下獄,李士翱被革职閑住。罢官家居十余载,卒于家。明穆宗登基后,于隆慶三年(1569年)恢复他的官职,賜祭葬,贈太子太保[3]。著有《长白集》。
家族
曾祖李文秀。祖父李广。父李宗明。母张氏。永感下。弟士羽、士翼[4]。
参考文献
- 《明史》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山东通志》:李士翔字长白,长山人。嘉靖癸未进士,知婺源县,擢监察御史,巡盐两淮,奏发羡馀数十万,采谷备荒。后任荆州知府,请以沙市税给宗禄,又革陋规,筑公安、监利堤。后至宁夏巡抚、工部侍郎、户部尚书,以忤严嵩罢归,卒赠太子少保。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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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詔 |
明朝荊州府知府 嘉靖年間 |
繼任: 李元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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