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師儒

李師儒1459年—?),字宗正直隸高陽縣(今河北省高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師儒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參政
籍貫 直隸保定府安州高陽縣
字號 字宗正
出生 十一月初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于氏
親屬 李儼
出身
  • 成化二十二年丙午科舉人
  • 弘治三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十九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三甲進士[1][2]。考选庶吉士,授翰林院检讨,分侍诸王讲读,六年十月因闹事被废黜为民[3]

正德初起河南汝州知州,九年(1514年)任扬州府知府,十二年十一月升山东副使、整饬临清等处兵备,官至山西叅政[4]

家族

曾祖李進;祖父李甫榮,贈主事;父李儼,南京戶部郎中。母郭氏(封安人)。具庆下[5]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一》:弘治六年十月,先是以进士王钺、路麟、李师儒、何洛、杨铎、刘溥、翟敬、徐浤、谭溥、王序十人为翰林院检讨,分侍诸王讲读,麟就职而浤等九人以府潦沉滞,请别为叙迁之格。吏部尚书耿裕寝其奏,浤等复诣部争之,裕不听,遂群诟而出,事闻,下镇抚鞫问。谭溥等复奏吏部郎中贡钦铨选不公,冀以自解,又窜路麟名于疏中,并麟亦逮问,浤等具服,而麟初不预具奏,乃释麟而送浤等于法司,拟赎徒杖,送吏部查例发遣,且引成化初进士周鉴选崇府教书,称疾不出,及教官夏瓒酗酒为民事,具狱以闻。 上以浤等诋毁大臣,免赎罪,照前例俱发为民。
  4. 李其旋、嚴宗嘉《高陽縣志·卷三》:李師儒,字宗正,庚戌由庶吉士,歷任山西叅政,崇祀鄉賢,有傳。
  5.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孙禄
明朝扬州府知府
正德九年-十二年
繼任:
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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