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新 (1892年)
李德新(1892年—1945年)字法权,奉天省营口县人,中华民国地方官员。[1]
李德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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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任瀋陽市市長 | |
任期 1929年2月5日—1931年9月19日 | |
继任 | 董文琦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92年 大清盛京将軍管轄區奉天府營口廳 |
逝世 | 1945年(53歲)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生平
李德新生于清朝光绪二十年(1892年)。1923年,他从日本帝国大学毕业归国。后来他曾辅佐首任奉天市市长曾有翼管理具体市政事务,对市政建设状况比较熟悉。1927年3月14日,李德新继任奉天市市长。[1]
1929年4月,奉天市更名为沈阳市,李德新继续担任沈阳市市长。[1]1931年九一八事變后的9月20日,关东军任命土肥原贤二为新的市长。有文章称,李德新并未逃走,而是于20日下午三点后,在沈阳市政公所内与土肥原贤二进行交接。李德欣与家人搬到商埠地[2]。
参考文献
- 许桂清,揭秘沈阳早期的市政管理|一二三当区名 警察署长兼任区长,辽宁档案信息网,2010-04-23
- 古屋哲夫. . . 日本: 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 1993 [2023-05-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17)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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