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唐朝)
李明(640年代—680年代),中国唐朝唐太宗李世民第十四子,巢王李元吉嗣子,为李世民与巢王妃杨氏所生。
零陵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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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李明 | ||||||||||
封爵 | 曹王→零陵郡王 | ||||||||||
逝世 | 682年 | ||||||||||
谥号 | 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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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母親楊氏本是唐太宗胞弟巢王李元吉的王妃,唐太宗在玄武門之變殺了李元吉後,與巢王妃楊氏生下李明。根据《新唐書》卷八十·列传第五·太宗子·曹王明記載,在636年长孙皇后去世后,太宗甚至想立巢王妃楊氏為皇后。由于魏征諫言以巢王妃比辰嬴,太宗取消了立楊氏為皇后的計畫,楊氏最后是否获得后宫妃嫔封號不詳。647年,李明封曹王,649年,实封八百户,不久加满千户。
李元吉原有五个儿子,在玄武门之變後皆伏诛,除宗籍。唐高宗朝,命李明过繼给李元吉為後代。显庆四年(659年),任梁州都督,歷任虢州、蔡州、蘇州刺史。
調露二年(680年),因皇太子李賢[1]事件連坐,降格为零陵王,流放黔州。
永隆(680-681年)中,黔州都督謝祐逼迫李明自殺。唐高宗深悼李明之死,將黔州官吏全員罷免。710年,将李明之灵柩運回長安,陪葬昭陵。
因李明曾任蘇州刺史,在蘇州有祠堂。五代十國時期,吴越王钱镠因對李明祠堂祈禱靈驗,奏請封李明為昭靈侯。
传记资料
- 《旧唐書》卷七十六·列传第二十六·曹王明传
- 《新唐書》卷八十·列传第五·曹王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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