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1961年)
生平
1983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学专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任新县县长;2003年任中共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4年任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2006年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2008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2013年5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1]。
2021年1月26日,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4月卸任省公安厅长。
2022年12月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2023年6月28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同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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