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天順進士)

李端—?),明朝官員。湖廣興寧縣人。天順丁丑同進士出身。累官河南按察使

李端

大明河南按察使
籍貫 湖廣興寧縣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天順元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李端於天順元年(1457年)中式三甲進士,天順四年(1460年)官順天府固安縣知縣。為政剛明果斷,有循良之譽。[1]歷官霸州知州、永平府滦州知州,升杭州府知府[2],官至河南按察使

家族

李邦宪,成化十年(1474年)解元,有《五行日补》、《奚囊杂咏》、《服义》等论著。

孙李廷柬,字文达,嘉靖十九年(1540年)举人,归隐纂修县志。

佚事

《菽園雜記·卷四》载李端任杭州知府期間,女婿失蹤復還的奇事,此事由當時府推官蔣誼所述[3]

註釋

  1. 康熙《固安縣志·卷之四》頁三:李端,湖廣興寧縣進士,天順四年任。剛明果斷,有通變之才,吏畏民懷,有循良之譽。
  2. 邵晉涵、鄭澐《杭州府志·卷六十二》
  3. 《菽園雜記·卷四》:杭州李知府端之婿,夜起如廁,不返。家人覓之,門闥扃閉如故,而莫知所之。李驚異,乃升堂鳴鼓,聚群吏遍索之,不可得。次日暮,忽墜自□山門。問其去來之故,皆不能知。視其衣服沾汙,有黃綠痕,若草樹摩戛者然。莫知何謂。二事聞之同年蔣御史宗誼。諸葛,蓋宗誼之父執;李,則其為推官時舊長官也。故言之皆詳。

參考資料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郑善述、潘昌,《固安縣志》,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刻本。
官衔
前任:
袁應綯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天順四年(1460年)上任
繼任:
榮 瓚
前任:
張 禧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杭州府知府
成化十年(1474年)上任
繼任:
陳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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