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賓 (1767年)
生平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鄉試中举,嘉慶六年(1801年)中三甲第一百七十一名進士,选庶吉士,散館授檢討。嘉慶九年、十二年先后充雲南、贵州鄉試副考官,十三年(1808年)充湖南鄉試正考宫。後歷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广西道监察御史、吏科给事中、工科给事中、河东河道总督、礼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广东巡抚、漕运总督等。
嘉慶二十五年初,管山东运河事务,兼署山东巡抚。同年十二月授安徽巡抚。
道光元年(1821年)六月,复授漕运总督。二年九月,改授湖广总督。1826年6月22日-1832年9月14日期間,李鴻賓接替阮元擔任兩廣總督。任期镇压广东连州瑶变。
<清史 李鴻賓傳>記載,英商成功行賄李鴻賓,為英商輕視中國官吏之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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