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谷 (正德进士)
杨谷(1485年—?年),字遷喬,南直隶淮安府山陽縣人,民籍。
杨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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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 | ||
籍貫 | 南直隶淮安府山陽縣 | |
出生 |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正月初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許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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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治《礼记》,行四,由縣學生中式丁卯科(1507年)應天府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二十四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進士[1][2]。授理刑知县,十年(1515年)闰四月實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养病家居。嘉靖七年(1528年)十一月升为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八年五月回籍终养。十年正月革职閑住[3]。
家族
曾祖杨十四。祖父杨春。父杨琳。母董氏。具庆下。兄铣、镗、弟铸、睿[4]。
参考资料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嘉靖十年正月,吏部固言南京通政司参议杨谷先以御史养病家居,投□□促之任,逾月以养亲去,随升前职,又乞终养。南京太常寺卿方鹏以按察司副使致仕,起为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修撰,不二年升前职,又回养病,俱有碍明旨。 上曰:此皆冒滥君恩,全无臣子之义,并革去新衔闲住,不许起用。该部官輙与推升,姑不究,仍通查冒滥升职,托故家居者具奏,如有隐匿,重治不宥。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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