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 (1911年)
生平
1911年12月生。1929年夏起,先后参加成都学生运动、广汉暴动、北平互济会和上海社研、文研的活动,并于1932年5月加入中共,任上海法南区委宣传部干事。1932年7月被國民政府逮捕。1937年因第二次国共合作獲釋,赴延安工作。
1937年10月起,在延安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和工作,曾任哲学教研室副主任,并参加毛泽东领导的哲学小组。後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书科长、中央宣传部文委秘书、中央社会部指导科长、重庆办事处情报科长。
1945年隨毛澤東、周恩來參與重慶談判,留重慶任中共四川省委委員、社會部部長,繼續從事情報工作。1946年回延安,1947年任川干队政治部主任。
1949年,任中共中央統戰部一室主任、周恩來政治秘書,從事新政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的籌備工作。
1950年主動申請返回四川工作,任瀘州地委書記。1952年任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副主任、主任,1954年任四川省总工会主席,1956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候补常委,1957年任省委工业部部长,1958年任西昌工业区建设委员会主任。1959年任省委常委,1960年任省计委主任,1961年任省委书记处书记,1963年任副省长。
文化大革命初期受迫害,後於1971年秋恢復工作。1972年起,历任省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生产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省推广沼气领导小组副组长。1974年12月任省委书记。1977年冬兼西昌规划开发委员会主任,同年任省政协副主席、省委党校校长。1978年1月兼任攀枝花市委第一书记。
1983年1月任省政协主席,1983年2月任省顾委常委。1987年7月離休。
兴办沼气
杨超曾任四川省推广沼气领导小组副组长。1974年,时任陕西延川县梁家河村党支书的习近平读到《人民日报》“四川省大办沼气”报道,决定赴四川取经。杨超同习近平父习仲勋在延安熟识,热情安排习近平赴南充等地学习。因在梁家河兴办沼气成功,习近平被评为先进、获推荐入清华大学就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