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
林偕得(1945年—)[1]台湾屏東人[2],中华民国检察官。
林偕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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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出生 | 1945年(78—79歲) 日治臺灣高雄州恆春郡車城庄 或 中華民國臺灣省屏東縣車城鄉 |
国籍 | 中華民國 |
语言 | 國語、台語 |
教育程度 |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学系 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 |
生平
林偕得毕业于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於2004年獲第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1972年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历任基层检察官,台东地检署、屏东地检署、桃园地检署、板桥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检察长,法务部参事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职。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发布代理检察总长曾勇夫接任法务部长,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3]
参考文献
-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称其现年65岁,案2010年65岁,故可推知其大约生于1945年。
- 財訊1997年第178-179期,第32页
- . [201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5).
司法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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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曾勇夫 (代理)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0年3月—4月 (代理) |
繼任: 黃世銘 |
前任: 黃世銘 |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4年4月 (代理) |
繼任: 顏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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