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偕得

林偕得1945年[1]台湾屏東[2]中华民国检察官。

林偕得
性别
出生1945年(78—79歲)
日治臺灣高雄州恆春郡車城庄

 中華民國臺灣省屏東縣車城鄉
国籍 中華民國
语言國語台語
教育程度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
(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学系
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

生平

林偕得毕业于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於2004年獲第四屆國立臺北大學傑出校友。1972年特种考试司法人员乙等考试推事检察官科及格。历任基层检察官,台东地检署屏东地检署桃园地检署板桥地检署检察长、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检察长,法务部参事及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等职。2010年3月19日,行政院发布代理检察总长曾勇夫接任法务部长,最高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3]

参考文献

  1. 《台当局宣布林偕得代理“检察总长”》中称其现年65岁,案2010年65岁,故可推知其大约生于1945年。
  2. 財訊1997年第178-179期,第32页
  3. . [2013-06-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1-05).
司法职务
前任:
曾勇夫
(代理)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0年3月—4月
(代理)
繼任:
黃世銘
前任:
黃世銘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2014年4月
(代理)
繼任:
顏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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