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儀
林家儀(1927年—),籍貫:廣東省東莞縣,與胞弟林家聲從7歲已開始學粵劇,香港粵劇花旦及電影演員。從20世紀40年代至60年代共演出約150多齣電影。婚後的林家儀,一直不喜歡在銀幕上露面。在導演劉芳的邀請下,客串《烈女春香》(1957年,飾義婢香丹)[1]。
桃色風波
- 鄭惠森在1954年時已婚及有5名兒女,當時住在香港島般含道光景臺5號,1954年3月15日(星期一)下午2時在九龍彌敦道的「新新餐室」用膳時,突然被林家儀及粵劇紅伶林家聲的父親林向榮(51歲的退休九廣鐵路局大埔車站站長),以3英吋長的尖刀襲擊,被刺傷後腦、左額及左腰[3],因此鄭惠森在九龍醫院留醫至1954年3月18日(星期四),由林家儀陪同出院[4]。居住在旺角彌敦道556號三樓的林向榮當場被捕後,初時被控謀殺罪[5],後來才改控傷人罪,辯方余叔韶大律師,以被告人林向榮因不滿意有婦之夫的鄭惠森與27歲女兒林家儀談戀愛並使她懷孕已3個月,而襲擊鄭惠森,結果宣判林向榮簽保港幣1,000元,兩年內約束行為[6]。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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