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材

林材1550年—?),字謹任,號楚石,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林材

大明南京通政使
籍貫 福建福州府閩縣
出生 三月初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陳氏
親屬 (子)林弘衍
出身
  • 萬曆四年丙子科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福建鄉試第四十九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五名,登三甲第二百四十九名進士[1][2]。授舒城县知县,十七年十月考选,授工科给事中,丁忧。二十年十一月除補户科,二十一年三月升吏科右,七月升兵科左,二十二年三月升吏科都,十二月因弹劾國子監祭酒成憲、吏部侍郎劉元震,以誣謗大臣,暗傷善類,降三級,调外任。会御史崔景荣等人论救,再贬程乡典史。林材遂辞官归里不出。

明光宗即位,起用为尚宝司丞,天啓元年(1621年)三月升光禄寺少卿,四月升太僕寺少卿,次月以被論乞求致仕歸鄉。三年三月起升南京太僕寺卿,改任南京通政使,卒。崇祯初,赠右都御史。

家族

曾祖林絡;祖父林燧,曾任壽官;父林堪,曾任知縣。母陳氏。慈侍下。兄林镜、林鎜。弟林汝錝、汝镧、汝鑠、汝鏗[3]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朱長春
明朝舒城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張大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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