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哈姆林

查尔斯·哈姆林英語:1861年8月30日—1938年4月24日)生于美国波士顿,他的父亲是爱尔兰人,母亲出生于英格兰。1886年他在哈佛大学分别取得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法学学士学位。之后他还取得了华盛顿大学(1895年)和哥伦比亚大学(1938年)的两个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查尔斯·萨姆纳·哈姆林
Charles S. Hamlin
第1任美国聯邦儲備委員會主席
任期
1914年8月10日—1916年8月10日
继任威廉·P·G·哈丁
联邦储备委员会委员
任期
1916年—1936年
个人资料
出生(1861-08-30)1861年8月30日
美國 美利坚合众国波士顿
逝世1938年4月24日1938-04-24
美國 美利坚合众国华盛顿特区
民族美国
政党民主党
配偶Huybertje Pruyn(1898年–1938年)
母校哈佛大学
专业政治家、学者、经济学家

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律师,1886年-1893年,1893-1913年他在波士顿从事律师工作。1893年他被任命为美国财政部部长助理(1893年-1897年),之后在1913年-1914年继续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

在时任美国财政部部长威廉·吉布斯·麦卡杜(William McAdoo)的提议下,查尔斯·哈姆林被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任命领导联邦第一届储备委员会(美联储)。之后他推动董事会制定了《联邦储备法》,但是根据最初的法案,美联储受财政部管理,因此财政部部长成为了当时联储的主席,并主持董事会工作。查尔斯·哈姆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所制定的政策多数为被动性政策,因为当时管理政策事务的权利属于财政部。[1]

年份主要工作
1897年出任美国驻日本特别专员,主要处理美国与俄罗斯和日本之间有关皮毛和渔业的争端。
1898年马萨诸塞州参与巴黎世博会的委员
1899年担任印第安纳波利斯货币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1902年-1903年在哈佛大学担任美国政府政策导师
1903年进入美国分析师委员会并担任委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费城造币厂
1906年担任日本饥荒救济委员会委员,并在1908年因其出色的工作受到了日本天皇的表彰。
1908年任职于美国军备限制委员会
1908年新英格兰州长渔业会议的代表
1906年-1915年担任政府委员会委员
1907年-1912年担任涉及波士顿公司和工会的劳资纠纷的仲裁人

备注:此外他还是卡內基國際和平基金會终生会员[1]

參考資料

  1. . [2020-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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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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