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志文

查志文16世紀—17世紀),岐峯浙江杭州府海寧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查志文是嘉靖十七年進士查秉彝之子,隆慶元年(1567年)中舉人[1],授廬州通判,署任無為知州萬曆八年(1580年)陞廬州同知仍掌無為州事,他愛護士民、政事完辦,重視學校,創建尊經閣,擴建當中的殿堂齋廡,捐贖紫芝書院遺址充當學印山,重建迎秀樓、文筆峯培養風水,又興建黃金墩、重修南橋、復辦鄉壇、修纂州志,不久地方旱災,他親自巡視郊野,贈與粥品錢財,並給藥餌種具撫恤災民,死後入祀名宦祠[2][3]

家族

高祖查實;曾祖查益,封按察司僉事;祖父查繪;父查秉彝,嘉靖十七年進士[4]

引用

  1. 康熙《海寧縣志·卷七·選舉表》:明……隆慶丁卯科(舉人)……查志文 號岐峯,應天中式,仕廬州同知
  2. 嘉慶《無為州志·卷十四·職官志》:查志文,字岐峯,浙江海寧人,由舉人通判廬陽署州篆,萬厯八年以河工陞本府同知,仍掌州事,惠愛士民,政事畢舉,重學校,創建尊經閣,殿堂齋廡視舊制倍拓,捐贖紫芝書院遺址作學印山,復建迎秀樓、文筆峯以培風水,又築黃金墩、修南橋、興里社、祀八蜡、復鄉厲壇、纂輯州志,皆一時盛舉,歲值旱潦疫癘,親巡郊野,施粥布泉給藥餌賑種具,拊循拯恤無不具備,偉績昭然洵宜祀名宦云。
  3. 光緒《續修廬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傳三》:查志文,字岐峯,浙江海甯人,由舉人通判廬陽,尋視州篆,萬厯八年以河工加陞本府同知,仍掌州事,惠愛士民、政事畢舉,鼎新學校、築金墩、修南橋、興里社、祀八蜡、復鄉厲壇、纂輯郡志,皆一時盛舉,值歲旱潦疫癘,施粥布泉給藥餌賑種具以生活,一方拯恤之術纖悉具備,其播之輿頌者不可殫述。 州志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七年戊戌科進士登科錄》

參考文獻

  • 康熙《海寧縣志》·卷七·選舉表
  • 嘉慶《無為州志》·卷十四·職官志
  • 光緒《續修廬州府志》·卷二十八·名宦傳三
官衔
前任:
陳嘉賓
明朝無為州知州
1579年-1586年
(1580年後以府同知掌州事)
繼任:
李宮
前任:
孫化龍
明朝廬州府同知
1580年-1586年
繼任:
陳仲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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