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保昌

柴保昌,生卒年不详,代绛郡人,隋末山西汾晋农民起义军领袖之一。

隋炀帝大业十一年(615年),柴保昌与敬盘陀等在绛郡聚众起事,逐渐发展到数万人,转战于绛郡、文城郡、临汾郡一带。

十二月,朝廷诏令民部尚书樊子盖率关中兵数万征讨义军。樊子盖将义军主要活动范围汾水以北的村庄、坞堡全部烧毁,对投降的义军,不分老少,一律坑杀。残酷的镇压手段引起了民众的恐慌和愤怒,参加义军的民众更多了,以致到了大业十二年(616年)官军仍不能取胜。

隋炀帝见师出无功,下诏召回樊子盖,以山西河东慰抚大使李渊代之。李渊改变策略,采用剿抚并用的手段,一面积极进攻,一面进行劝降。他善待投降的义军,甚至将降者安置在身边,从而成功地瓦解了义军的军心,前后投降的义军有数万人。起义最终失败,余部散入它郡。

史籍记载

《北史》卷十二《隋本纪下第十二》载:“(大业十一年)十二月……庚辰,诏民部尚书樊子盖发关中兵,讨绛郡贼敬盘陁、柴保昌等,经年不能克。”。

《隋书》卷四《帝纪第四·炀帝下》与《北史》记载相同。

《隋书》卷六十三《列传第二十八·樊子盖》载:”从驾还东都。时绛郡贼敬槃陀、柴保昌等阻兵数万,汾、晋苦之。诏令子盖进讨。于时人物殷阜,子盖善恶无所分别,汾水之北,村坞尽焚之。百姓大骇,相率为盗。其有归首者,无少长悉坑之。拥数万之众,经年不能破贼,有诏征还。“

《新唐书》卷一《本纪第一·高祖》载:“(大业)十一年,(高祖)拜山西、河东慰抚大使……又击绛州贼柴保昌,降其众数万人。”

《资治通鉴》卷第一百八十二《隋纪六·炀皇帝中》载:”(大业十一年)十二月庚寅,诏民部尚书樊子盖发关中兵数万击绛贼敬盘陀等。子盖不分臧否,自汾水之北,村坞尽焚之,贼有降者皆坑之。百姓怨愤,益相聚为盗。诏以李渊代之。有降者,渊引置左右,由是贼众多降,前后数万人,余党散入它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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