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 (棒壘球)
在棒球及壘球,裁判(英語:)是負責主持一場比賽的人士,職責包括開始及結束比賽、執行比賽及場地規則、對雙方攻防動作做出判決、及依規則執行處罰[1]。在美國裁判常被以縮短的 ump 稱呼,又因裁判制服多為藍色系而常被俗稱為 blue,但在職業比賽球員及教練則多直呼裁判名字;在台灣,球迷及體育主播、記者常會尊稱裁判為「先生」或「老師」。雖然早期比賽多由一位裁判主持比賽,但20世紀後多由多位裁判所組成的裁判組來負責主持比賽。
責任和位置
在比賽中會指定一位至六位裁判執法,分別為站在本壘後方的主審以及各壘包的一壘審、二壘審、三壘審,和外野的左線審、右線審,以確認其比賽公平性。
比賽中由主審裁判,判定投手投出球為好壞球以及比賽雙方各選手有無違規事項,以保持比賽的進行。各壘裁判主要負責是跑壘員有無安全上壘、是否為界外球或野手有無確實接到球。 外野裁判(左線審、右線審)通常只在重要賽事使用,如美國職棒大聯盟明星賽、及根據層級不同全部或部分的季後賽:美國職棒大聯盟在所有的季後賽均派出六人裁判組,但在較低層級,如大學級NCAA賽事則只在冠軍賽使用六名裁判[2]。通常由距離打擊出去球最近的裁判作出與其相關的判決。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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